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院区的批复
吉卫审批函〔2019〕14号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你院报送的设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院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院区,请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附件)的要求筹建。
特此批复。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吉医设字﹝2019﹞第1号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综合医院(分支机构)
级别:二级
名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院区
选址:长春新区明斯克路与隆盛街交汇东北角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床位(牙椅):300张
服务对象:社会
投资总额:人民币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科/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疗美容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验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学;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
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内完成医院的筹建,如需延长批准书有效期,请在批准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未按规定申请延续和本机关不准予延续的,该批准书自动失效。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21年5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