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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19-0148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8日
标      题: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若干政策》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规划发〔2019〕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19-0148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8日
标      题: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若干政策》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规划发〔2019〕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1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若干政策》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吉卫规划发〔2019〕4号

相关各处室: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9〕5号),其中,明确了“鼓励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和“支持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两项工作由我委负责推进落实,现将涉及我委相关工作分工如下:

  一、相关任务及分工

  (一)鼓励发展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提高养老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满足老年人就医服务需求。依据省政府文件协调各地政府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政策,完善财政补贴扶持政策,多方位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老龄健康处负责,基层卫生处、医政处、综合监督处配合)

  (二)提升特色产业小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协调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将示范城镇内的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并优先争取国家支持。(医政处、规划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具体要求

  一要给予高度重视。省政府为推进我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专门制定了政策措施,印发了实施方案。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探索,发挥卫生健康职能作用,助力我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5号)中明确了第二十五项工作“鼓励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和第二十七项“支持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我委任务分工,本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予以落实。各相关处室要将其纳入处室年度总体工作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把准工作方向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适时推进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吉林省第一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吉林省第一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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