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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现公布《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疫情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方面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已与省政府网站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源链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子栏目内浏览下载,同时可在省政府网站(http://xxgk.jl.gov.cn/zcbm/fgw_98077/ndbg/)浏览。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8905624,传真:0431-82723515,联系人:杨跃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任务及公众期盼,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促进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工作的指标依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根据工作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人员组成,形成以委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委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统筹工作,委相关处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规范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同时,完善“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上网审批单”,对委网站发布的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流程作出严格规定。

积极强化落实政务“五公开”。公文过程中,由公文起草处室确定其公开属性,体现在发文审批单上随公文一同报委领导审批,未确定公开属性的文件,办公室不予登记文号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前,公开内容经业务处室分管领导审签,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委办公室定期审查,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着力提升解读回应质效,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规范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用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系统,及时发布、维护、更新信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378条,题材分类清晰,内容准确,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均予以发布。

是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处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暂行办法》《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4个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司法厅备案并在委网站、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

 

是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2020年,实现委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与省政府网站同源链接,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省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定向招录乡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等规范性文件内容在省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4篇,同时将历年现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予以完善。此外,在委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每条信息以“解读”超链接形式,实现委网站规范性文件解读与省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相互融通,确保数据同源、服务同根。

 

是规范处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水平,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省卫生健康委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网上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行政审批”“在线办事”“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审批公示”四个子栏目发布审批信息。2020年,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信息21条。其他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及审批公示均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数据对接,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省卫生健康委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实现委网站“预算决算”栏目与省政府网站同源链接,向社会公布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对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信息主动公开。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省卫生健康委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对依申请公开每个节点流程进行程序性规范,包括申请接受、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做出答复、送达、存档等9个环节;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定期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查看申请情况,及时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防止出现遗漏、延误等问题;要求对办结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号一档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拓展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畅通监督投诉渠道,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政府网站方面按照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对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升级,完成“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调整,强化网站信息公开与服务功能。实现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5个二级栏目与省政府网站同源信息发布,实现履职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权责事项、预算决算、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规范性文件等7个三级子栏目与省政府网站同源信息发布,建立栏目与栏目间的精准衔接,强化信息关联。

 

 

 二是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方面。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针对涉及卫生健康方面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

 

         三是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方面。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采用了全省集中建设、分级受理的模式运行。12320卫生热线全年365天提供全天候自动语音服务、人工服务或专家咨询服务,提供了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的渠道。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领域办事办公制度,细化考核评估机制,坚持权责透明,督促相关同志认真履行职责。把机关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省卫生健康委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各处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积极督促指导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单位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要求,稳步推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32条。包括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信息382条,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48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615条。另外,回复网民在线咨询49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0

43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33.118万元

 

三、主动公开疫情信息情况

2020年,在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官方平台的权威作用,突出抗击疫情主题,全力做好疫情信息公开工作。

集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全省各条战线的最新信息,省卫生健康委网站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通报等权威信息,及时解读有关疫情的重要政策,广泛宣传报道我省抗疫前线工作和典型事迹,综合传播和科学普及新冠肺炎的核心知识。在首页以飘窗链接形式,快捷导入疫情举报、心理援助、防控咨询等信息,方便群众快速查阅。与省政府网站联合开办“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吉林在行动”专题,在显著位置增设“吉林省抗击疫情先锋人物事迹展示”“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吉林在行动”2个一级栏目和“致吉林勇士”“武汉记忆”“前线速递”“战地日记”“逆行者”“逆行微视”6个子栏目。2020年,委网站发布各类疫情信息7516条,其中在“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吉林在行动”栏目发布2063条。依托官网公开回应网民关于疫情方面信息咨询390条。由于疫情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实用,委网站疫情发布被自媒体评为全国前5名。此外,借助移动新媒体主动广泛发布疫情信息,联合打造吉林省疫情防控综合服务平台,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上发布疫情信息共计1224条,在官方微信上发布疫情信息共计1622条,在官方头条上发布疫情信息达37条,移动新媒体累计关注量达130899人次。

各市(州)高度重视疫情类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采用多种媒介及时、精准发布疫情信息,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市(州)将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阵地”,强化疫情权威信息发布,每天第一时间更新本地疫情信息,及时增设疫情专栏,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公开各地疫情防控的新举措、新情况、新进展,坚定了全社会战胜疫情信心。同时,各地广泛链接官方公众号、微博、APP等自媒体,推送每日疫情通报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普知识,宣传报道抗“疫”一线人物事迹,致敬最美逆行者,形成传播面广、有内容、有深度、有温度的宣传氛围。2020年,全省各市(州)在官方网站发布疫情类信息共58844条,网站共增设48个疫情栏目,依托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回应网民关于疫情方面的信息咨询1235条。在官方微博上发布疫情信息共计45389条,在官方微信上发布疫情信息共计16394条,在官方APP上发布疫情信息共计46985条,在官方抖音上发布疫情信息2755条,在官方头条上发布疫情信息2835条。各地立足宣传服务阵地,打造立体式、全方位传播平台,积极做好疫情信息公开工作。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当面和信函申请12件,占66.7%;网上申请6件,占33.3%。18份信息申请均已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证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0,受理政诉讼案件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共收到省政府交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共8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3件,省政协提案58件;主办件49件,协办件32件。81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已上传省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有关单位。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都严格按照要求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面复,均取得满意反馈,实现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100%。其中,已将主办35件建议答复在省政府网站“建议提案答复”栏目中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体现在由于信息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导致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充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文件更新进度不平衡,部分文章稿件质量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创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与提升继续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提高党员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提升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完善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了解和掌握惠民、利民等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善于运用各类新媒体促进多方信息共享,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