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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4    点击数:
一、概述
  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任务及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基础,扎实工作,抓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今年10月,随着我委主要领导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张义主任担任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修改完善了《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公开渠道逐渐拓展。
  一是对我委官方网站进行改版,在“信息公开”版块里新增加了“规范性文件”、“文件草案征集意见及反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公众意见反馈”等栏目,同时加强了“食品安全标准”栏目的主动公开力度。二是通过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通过12320、12356两个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应广泛知晓的卫生计生信息。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时回应社会热点舆情和网络热点舆情,对微博、微信流传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H7N9疫情传播”等不实信息及时澄清。
(三)内容透明贴近民生。
  我委紧紧围绕省政府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公布我委保留的行政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目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予以公示。二是于2015年3月18日和9月25日先后公开了我委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其中,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了《2015年收支预算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2014年收支决算表》、《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表》。三是加强了对新农合政策、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切实贴近百姓生活领域的服务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3条。其中,公开了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我委今年新制定的3条规范性文件。全年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3篇,其中关于《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对照和解读的信息得到省政府网站的高分认可。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8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项,均已按要求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全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与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形势及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性信息以及公共卫生信息等公开还不够主动,政策解读还需加强。二是对本系统指导检查不够,对市级及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检查应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不够,全系统工作人员能力还需提高,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我委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的职能,为推动吉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围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需求。
(二)推动基层工作进展。
  充分发挥好省直部门的指导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府信息工作的督促,发挥好省直部门的表率、带头作用,带动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三)积极做好业务培训。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政策、有关知识,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