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音乐会、演唱会奖补政策直达清单 |
核心条款基本信息 |
核心条款标题 |
持续提升消费质量 |
核心条款缩略标题 |
挖潜文化和教育消费 |
条款发布部门 |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财政厅 |
条款所属区划 |
吉林省 |
核心条款内容 |
加大大型音乐节、演唱会等文娱活动奖补力度。对非专业演出场馆举办单场售票3000人至1万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按演出举办单位单场售票收入的3%给予奖励。单场售票1万人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按演出举办单位单场售票收入的4%给予奖励。每年引入国外精品演出20场以上,对其中采取商业化运营的,按照收票收入的5%给予奖励 |
办理类型 |
依申请办理 |
办理基本信息 |
办理名称 |
大型音乐会、演唱会奖补 |
适用范围 |
各市(州)、各县(市、区) |
承诺办结时限 |
12个月 |
申报起止时间 |
自2025年4月16日以来 |
申报条件 |
支持方式:事后奖补
申报主体:演出活动主办单位
申报条件:1.《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等各类证照齐全;
2.经文旅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同意;
3.申报单位须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自觉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和违法失德行为,无意识形态,无重大投诉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记录;
4.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无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 |
办理流程 |
活动主办单位向所在市(州)、县(市)文旅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州)、县(市)文旅部门向省文旅厅提交申请及企业申报材料,省文旅厅组织专家复审。 |
兑现标准 |
省、市按照1:1的比例据实结算 |
申请材料 |
①营业性演出奖补申报表。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等各类证照复印件。③营业性演出佐证材料:文旅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营业性演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演出合同等。
④营业性演出营业收入佐证材料:含票价座位图,合作票务平台结算单(主办单位和合作平台盖章)等。⑤多个单位共同举办的活动,需提供多个单位盖章的授权书。 ⑥自觉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和违法失德行为、无意识形态问题承诺书及专用信用报告。 |
咨询电话 |
0431-85614153 |
受理信息 |
是否允许多次申报 |
否 |
是否需要办理部门审批 |
是 |
办理渠道 |
线下办理 |
受理部门 |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办理结果物 |
补助资金 |
兑付信息 |
是否需要兑付 |
否 |
智能推荐主体 |
是否面向个人 |
否 |
是否面向企业 |
是 |
企业主体分类 |
不限 |
企业行业 |
文化业 |
企业类型 |
不限 |
企业规模 |
不限 |
是否面向农户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