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230X9/2021-03237
分      类: 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A级旅游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文旅发〔2021〕26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230X9/2021-03237 分      类: 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A级旅游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文旅发〔2021〕26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 

  开展A级旅游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吉文旅发〔2021〕262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文旅部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以及省文旅厅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A旅游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景区评定 

  (一)评定方式 

  4A级景区评定工作由省文旅厅组织实施,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3A级及以下景区评定工作由各市(州)文旅部门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1716日前,本着“成熟一批、推荐一批、评定一批”的原则,各市(州)对拟申报创建4A级景区单位进行初评,对符合条件的向省文旅厅进行推荐。申报材料包括:景区所在地文旅部门正式推荐申请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细则一)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细则二)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包括开放式景区)边界范围图全景导览图内含的景区景点名称及简介景区介绍视频景区开放合法性承诺书景区资源资产无权属争议承诺书景区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相关证照(包括试营业证明)其他创建资料 

  2.实施阶段。2021717日-9月30日省文旅厅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创建4A级景区开展景观质量评价和现场检查。各市(州)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3A级及以下景区评定工作。 

  3.公布结果。2021年10月,形成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二、景区复核 

  (一)复核对象 

  全省A级景区,各地复核景区数量不少于本地A级景区总数的20%。4A级景区复核工作由省文旅厅组织实施,3A级及以下景区复核工作由各市(州)文旅部门组织实施。 

  (二)复核内容 

  以对照标准核查为主,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Tl 7775—2003)国家标准、相关细则以及有关通知要求,对A级旅游景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管理、游客服务、诚信经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复核。结合近期景区工作重点,本次年度复核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景区是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等各项措施,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景区防控策略和措施。是否严格执行景区接待游客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游客引导和疏导,防止游客大量聚集。是否严格落实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管控的要求。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等。 

  2.预约管理方面。检查景区预约制度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景区是否按照“能约尽约”的要求,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拓宽预约渠道,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化的预约服务,并充分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国家5A级景区和游客关注度高、客流量大的4A级景区是否已经落实分时段预约制度。 

    3.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景区是否落实游乐设备、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要求,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游乐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评估。对景区是否通过消防管理部门安全审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充足。景区是否具有应急管理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等。 

  4.意识形态管理。检查景区是否发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用,重点检查景区有没有擅自利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等相关名义进行商业炒作,或从事宣传促销等商业性牟利活动;是否存在滥建山寨文物、误导公众历史文化认知现象;展示和文化活动是否存在庸俗、低俗、媚俗内容等。 

  (三)复核方式 

  4A级景区复核工作由省文旅厅组织,采取暗访或明查方式开展。3A级及以下景区复核工作由各市(州)文旅部门组织 

  各地要积极利用游客信访投诉、媒体反馈、网络评价等线索对相关景区开展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或第三方智库的作用, 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 

  (四)时间安排 

  各地于2021915日前完成复核工作并公布结果,9月30日前报送复核工作总结。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景区评定复核工作,督促景区单位做好自评自检,对照标准、落实整改,切实维护好景区品牌形象,不断提升我省景区经营管理和游览服务水平。 

  (二)积极推动。各地要积极发动本地区基础条件好、服务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满意度高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逐步扩大景区队伍,实现景区规模质量双提升。 

    (三)严格标准。各地要严格对照国家标准,及时发现A级景区存在的问题,按照标准和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对已终止经营行为、丧失旅游功能或停业1年以上(因不可抗力或者资源保护需要的除外)的A级景区,应予以取消等级处理。主体内容为街区、村镇、校园等A级景区,要充分评估,对游客服务功能弱化的,应当予以取消等级处理。 

  )及时报送。请各市(州)要指导拟创建4A级景区单位尽快完善申报资料,716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电子版(PDF格式)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子瑞 

    话:0431-85614120,15843121691 

    箱:909117404@qq.com 

  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7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