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文化厅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厅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邮编:130021,联系电话:0431-85290017,传 真:0431-85667204。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精神,我厅对照文件,逐条梳理,逐条落实,要求公开的全部公开,切实加强对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厅信息中心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厅领导签发件为准,吉林省文化厅网站首发。特别是以省文化厅名义制发的公文、厅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省文化厅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省文化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5条,其中: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3条;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3条;3、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10条;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1条;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8条;6、其他信息60条。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厅的政府公开信息,我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规划,同时对2002年以来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政府公开信息820条,其中2002年前20条,2002年23条,2003年39条,2004年26条,2005年51条,2006年45条,2007年33条,2008年40条,2009年48条,2010年114条,2011年122条,2012年119条,2013年92条,2014年105条,2015年106条,2016年85条在吉林省省文化厅官方网(wht.jl.gov.cn)、省政务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省文化厅收到1件公开申请,已按照《吉林省文化厅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给予申请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省文化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由于部分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申报、审核等环节上滞后导致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偶有发生。为此我厅集中组织各处室工作人员学习《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吉林省文化厅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