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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5851U/2019-01341
分  类: 对外贸易;综合政务(其他);意见
发文机关: 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31日
标      题: 关于全省稳外贸、稳预期的若干措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吉商贸发〔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5851U/2019-01341 分  类: 对外贸易;综合政务(其他);意见
发文机关: 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31日
标      题: 关于全省稳外贸、稳预期的若干措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吉商贸发〔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01日

关于全省稳外贸、稳预期的若干措施意见

  吉商贸发〔2019〕1号 

各市州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商务局,长春新区商务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商务局,厅内各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的紧急通知》,统筹推进“六稳”工作,全力推进“稳外贸”“稳预期”工作,有效开展风险防范化解,保持商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首季外贸运行良好开端,制定如下措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五个优化”

  (一)优化国际市场布局。针对战略市场和重点国别,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促进与东北亚、东南亚、欧美等重点国家经贸合作。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落实中国与中东欧16+1行动计划,支持我省与北欧国家的经贸合作。

  (二)优化省内区域布局。采取主体培育、政策引导、基地建设等,带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我省西部地区、偏远县市对外贸易加快发展、提高比重。推动边境贸易发展,加快互市贸易二级市场建设,扩大沿边开放。

  (三)优化外贸商品结构。鼓励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等出口,扩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形成电子、医药、装备制造等新出口优势。支持企业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出口品牌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并购国际品牌。

  (四)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开展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抓住一汽、长客等前10户企业重点跟踪服务,选取100户成长性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扶持力度,支持国际注册、产品认证、宣传推广等,支持企业开发国际市场。

  (五)优化贸易发展方式。鼓励加工贸易创新升级,支持延边州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鼓励开展边境进口加工、出口加工复进境业务,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增加值。

  二、着力抓好“三项建设”

  (六)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依据有关文件对其首个展位给予全额资金支持。带领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高交会、南博会、亚欧博览会、韩国进口商品展、中俄博览会等国际展会平台。落实“一主、六双”发展规划对外贸易类项目。

  (七)培育外贸转型基地。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进行重新考核和认定,支持向商务部适时申报新的国际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推动对外贸易集群式发展。

  (八)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支持企业建立完善境外分销、配送、维修及售后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仓”“体验店”,支持向商务部申报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三、着力发展外贸新兴业态

  (九)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出台中国(长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网上广交会等重要平台开展线上业务,鼓励长春、珲春等地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吸引电商平台、企业、物流服务商在我省开展跨境业务。成立吉林省跨境电商行业协会,自主规范跨境电商行业发展。

  (十)加快培育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深入研究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特点与发展要求,根据实际加大对"一达通"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本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流程外贸服务。

  (十一)发展保税物流业态。依托长春、珲春综保区和吉林、延吉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发展国际中转、配送、展示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支持开展转口贸易、保税维修、保税仓进出境等外贸新业态。

  四、全面强化外贸产业支撑

  (十二)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鼓励欧亚集团、华生集团、延吉百货等商贸流通企业代理国外品牌。支持图们国际物流集散基地、集安国际物流仓储区、临江中朝物流商贸中心等边境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开展国际仓储、包装和运配等业务。

  (十三)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借鉴推广服务贸易(外包)试点、示范城市经验,支持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鼓励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等领域服务贸易发展,加快中巴产业园合作项目落地。支持吉林一号遥感数据服务、鸿达集团生物识别技术、径点科技数据云服务等国际合作项目。

  (十四)推进三外联动发展。促进外贸、外资、外经等协同发展,积极引进两头在外企业,鼓励我省产品进入跨国集团国际销售体系。支持装备制造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省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扩大农、林、海、矿、油气等资源能源产品进口。

  (十五)推进产业协同对接。大力开展“进口+制造”“进口+科创”“进口+服务”“进口+消费”等行动计划,鼓励企业扩大成套设备、高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企业产品设计、技术改造和自主研发,带动我省通用航空、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旅游贸易,支持发展免税业态。

  五、全面加强口岸通道建设

  (十六)提升口岸开放水平。支持“长满欧”班列常态化运行,积极开通“长珲欧”班列,支持珲春-扎鲁比诺-釜山航线稳定运营,支持珲春-扎鲁比诺-韩国束草(日本新澙)航线复航进程,进一步畅通内贸货物跨境运输通道。加快长春药品进口口岸审批进程、支持整车进口口岸通过国家验收。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协调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支持边境口岸“一站式”通关作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简化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推广“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完善中国(吉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多式联运服务平台建设,逐步覆盖国际贸易全链条。

  (十八)降低口岸通关成本。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口岸运营单位所有收费项目现场公示。引导服务型企业合理定价,破除垄断,自由竞争,推动降低报关、货代、物流、仓储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

  六、全面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十九)加强对企业服务。推进部省合作,对接国家促进政策,争取国家试点示范。建立外贸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进出口环节中瓶颈问题。加强与国际知名商协会、境外经商机构联系,为企业提供精准信息服务,扩展贸易渠道,规避市场风险。

  (二十)用好外贸引导资金。外经贸发展资金重点向增量、增幅较大的地区和企业倾斜,放大政策效应。对一季度外贸进出口增量较大的、实现首季“开门红”的外贸企业,在外贸转型升级、国际营销、品牌培育、投保信用保险、参加国际展会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抢抓订单。

  (二十一)加强外贸金融支撑。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继续打造“银政贷”“助力贷”等外贸融资服务平台。抓好吉林省出口信用保险公共平台项目,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统保平台,支持企业用好买方信贷、优惠贷款等贸易促进政策。

  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稳外贸、稳预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严格考评督查机制。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具体推进措施,确保稳增长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产生实效。要深入基层,强化服务,全力挖掘外贸增长潜力,确保一季度良好开局,确保实现全年外贸增长预期。 

 

 

 

 

吉林省商务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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