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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5    点击数:
  2015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了工作任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
  厅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形成了“厅长挂帅、主管厅长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在接到《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后,厅领导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把日常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文件中涉及应公开的内容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了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 紧跟形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紧跟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我厅结合实际并根据自身的职能,认真完善了《吉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并在我厅今年新制定的《吉林省商务厅电子公文运转规则》中,对于起草文件的公开与否有了明确的界定。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监督检查等方面完善了公开内容。通过开设厅主要领导信箱、在线问答、政务微博等互动形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责任和办理程序等,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多措并举,多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对于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方位普查,对于无实质性,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进行了删减及更新,有效提高了公众对政府平台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二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三场“热线访谈”活动,加强与公众“零距离”的沟通交流;三是加大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对于违反相关制度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依法吊销经营资格证书并予以收缴,同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四是及时将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供公众查阅;五是利用政务微博形式发布民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务信息,主动与网民互动交流,在所属领域为民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四)创新方法,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今年,我厅建设开通了电子政务综合系统,该系统的建设,极大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高了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该系统在制文初期能够标识全厅所有适宜公开的文件,在文件审核完毕下发后,即由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公开,解决了以往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同时,该系统支持文件的快速查询,与传统人工查找相比,极大提高了公开信息的查询效率。
二、主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5年全年,商务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1015条,比上年增长13%。其中,网上公开912条,占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0%。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治法规类信息21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1%;规划计划类信息107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1%;业务管理类信息的数量58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57%;其他信息114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1 %。
(三)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都在30个之内完成,达到了及时、准确、高效的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初以来,我厅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由于不涉及我厅具体业务,我们及时电话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布不及时;二是公开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公开信息发挥效果不明显。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在使用我厅电子政务综合系统工作的同时,着重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及方法,使厅内所有同志熟知操作流程,保证厅内所有文件的依法公开,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同时,不定期举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同志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主动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商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在保证门户网站公布政务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作用,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同时,对于全厅的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是广泛征求民众意见。通过与民众互动,规范和梳理所属领域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多渠道进行发布,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广泛性、及时性、便利性,满足不同人群信息公开的需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吉林省商务厅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