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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0    点击数:
  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
  根据厅领导的分工变动,及时调整了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内设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年初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 紧跟形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跟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指导帮助下,我厅根据自身的职能,认真完善了《吉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监督检查等方面完善了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责任和办理程序等,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多措并举,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发布给类信息,同时网站设有在线咨询栏,方便群众询问有关问题,并及时予以解答;二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3场“热线访谈”活动,加强与公众“零距离”的沟通交流;三是在厅内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个,同时确定厅信息化处为全厅政府信息网上查阅指定场所;四是及时将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供公众查阅。
二、主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3年全年,商务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860条。其中,网上公开810条,占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4%。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治法规类信息35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43%;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0.7%;业务管理类信息的数量1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7.3%;其他信息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6.9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与群众关系密切的3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58.5%;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4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73.8%。其他信息17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6%。
(三)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都在30个之内完成,达到了及时、准确、高效的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收到网上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没有信函、来访和其他形式的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不够多元化;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扩宽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作用,深化公众参与功能,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在严格审核的条件下,积极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注重审核程序,严格信息格式,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保障各公开渠道畅通无阻,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修订后的《规定》,结合培训机制,强化全厅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督促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及时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吉林省商务厅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