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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20-02401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农议字〔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20-02401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农议字〔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农议字〔2020〕12号 

   

秦海涛委员 

  您在省政府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全省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对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困难分析符合实际,建议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充分采纳和借鉴。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全面监管,筑牢规范发展之基 

  2019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到87097个,其中联合社270个,成员达168万个,成员出资总额2083亿元。 

  (一)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准入和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有关规定,依据职能,在市场主体“e窗通”登记系统中,设定固定农民合作社章程文本,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章程,解决章程设置内容不健全、不合理等问题。2014年,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农民合作社的和指导监督,对不及时进行企业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纳入诚信信用记录中。 

  (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原省农业委员会等7个部门建立了吉林省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吉林省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成员调整为中共吉林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省林草局、省供销合作社、省扶贫办、中国银保监委吉林监管局等11个部门。2019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综合协调机制。2019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辟“绿色”退出通道,实行简易注销的合作社为7593个。 

  二、关于强化鼓励引导,创新规范发展模式 

  (一)规范化创建为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密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省、市、县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联创行动。创建围绕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等七个方面进行创建。经合作社自主申报、乡县审核把关、市省复核公示,全省共评定667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019年,针对开展省级示范社组织开展了动态监测。 

  (二)多元融合发展近年来,积极鼓励多元化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对村干部、返乡大学生、农村经纪人等群体领办创办的在、项目资金扶持、人才培养、金融信贷的予以重点扶持。推广多元化发展模式,以资金、资产入股的股份合作模式;以承包经营权参股的土地入股模式;以委托生产管理的土地托管模式;以农产品经销为纽带的订单经营模式。开展多元化服务,支持各地建立农业技术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组织;支持各地围绕推广农机作业、节水灌溉、统防统治、集中育秧、烘干仓储、流通运输等服务项目。 

  (三)鼓励发展联合社农民合作社通过相互之间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能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推动联合社发展,2017年以来,在中央扶持农民合作社专项资金中,将联合社纳入扶持范围,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联合社发展。 

  三、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注入规范发展活力 

  (一)加大财政扶持2010年开始,省级财政设立2000万元专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19年,省级财政扶持资金调整到1600万元,中央和省里扶持资金分配方式进行了创新,按照因素法下拨到市、县,由地方根据中央和省里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使用方式,更好地发挥了地方的统筹作用。 

  (二)拓宽融资渠道为更好的发挥农民内生资源,挖掘农村内部潜力,先后开展了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吉牧贷”等涉农金融产品。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2019年,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面积94万亩,发放贷款21亿元,农民合作社发展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全面推广农业保险2019年,全省60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农业保险,玉米、水稻、大豆、花生、葵花籽和马铃薯六大粮油作物参保户数122万户(次),参保面积340.5万公顷,同比增长4.4%,保费总额13.9亿元。在全省32个产粮大县全部开展玉米、水稻大灾保险试点,面积11.53万公顷,参保户数2174户(次)在扩大辣椒、人参、温室大棚、食用菌、杂粮杂豆、延边黄牛等优势产品参保规模的基础上,新增青贮燕麦、中草药、苏子、黄菇娘、西甜瓜、绿豆、蛋鸡和肉食鸡等8个险种,覆盖35个特色品类,参保面积363.4万亩,参保户数1.77万户(次),保费总额1.96亿元,有效化解和降低了农户的生产经营风险。 

  四、关于强化人才培养,促进规范发展升级 

  (一)建立轮训和进修制度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育上,不拘泥于传统的单一模式,积极探索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将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育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依托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国家和省级现代化龙头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依托实训基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在培育模式方面,采取了“理论授课+基地实践培训”相结合,“传统短期培训+互联网时时互动”等培育模式。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省内,依托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分期举办培训班,学员根据生产生活情况和培训需求,自主确定参加培训时间每期培训组织实践教学2次、研讨交流1次,涉及不同产业的专业课程再分小班授课集中培训结束后再进行网络授课,随时学习,即时考试。省内各地培训机构依托省内的农业部培训基地、省内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广泛开展培训培育工作。2018年,省级实训基地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00多人。 

  (三)加大人才培养2018年开始,加大了对农民合作社人才的培养投入,采取“国外+省外+省内”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培育工作,开展了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赴日本、韩国、法国和荷兰等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交流学习。针对农业产业特点和培训需求,组织青年农场主及双创青年上海、浙江、江苏等农业先进省市学习培训302人次,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6831人次。 

  五、关于强化配套建设,提高规范发展能力 

  强化平台服务近年来,我厅加强“三农”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服务。一是农业卫星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利用吉林一号卫星、智慧农业地面观测点等遥感信息技术,建设农业卫星数据平台,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设施等感知数据的采集汇聚、关联分析和综合运用。省级卫星数据平台服务功能扩展到20个,力争到2025年,实现农业卫星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全省全覆盖。二是农业生产过程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突出农情、植保、病虫害、气象、作物识别、长势监测、产量预估等数据实时监测与分析,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指挥调度等数据支撑能力。突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信息动态采集、分析和监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过程可控制、产品流向可追溯。三是农业投入品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备案和经营台账管理,以县为单位全面构建省、市、县三级联通的农资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的监管与溯源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与溯源信息平台,汇集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人品审批登记、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建立农业投入品管理大数据。推动大数据在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等领域广泛应用。  

  (二)强化科技支撑以“数字农业”为抓手,围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包括语音、短信、手机APP、动植物远程视频及农民健康医疗等17个子平台,内容涵盖价格行情、务工就业、技术指导及政策法规等52个板块,成为全国信息量最大、功能最全、领域最广的省级“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开通12316语音服务热线,为农民提供技术、市场、政策、法律和民生等电话咨询,年推送信息15亿条次;建设全国单省用户量最大、活跃度最高的开犁易农宝APP手机客户端,注册用户57万。 

  )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种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等平台,借助各类媒体投放“吉字号”农产品品牌宣传广告,在农民日报、吉林日报、凤凰吉林网、长吉高速机场段投放路桥广告等多种媒体平台及在省外建设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平台,提升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促进吉林大米、吉林玉米、吉林杂粮杂豆等“大而优”的农产品品牌在全国的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全省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1992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916种。“长白山人参”“双阳梅花鹿”“梅河大米”“榆树大米”入选“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黄松甸黑木耳”地理标志商标运用获选全国系统“商标富农和运用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计划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5个,在长春、西安、杭州等地召开产销对接会议,举办第二届全国百户企业进吉林活动,借助第十八届中国农交会、第十九届长春农博会和第四届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浙江)宣传周活动,加大农产品品牌推介,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知名度,培育壮大一批吉林知名农产品品牌。 

  六、关于加强项目支持 

  近年来,我省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菜篮子”工程等项目主体建设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整合部门涉农资金,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主要由农民合作社承担。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不断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发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包修国,联系电话0431-88906500、1350443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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