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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890645088904817;传真:043182715474;联系人:李泽星)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条例》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深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信息服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现代农业、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乡村振兴、专题专栏、应用服务八大栏目体系。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围绕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丰富的要求,权威解读惠农政策,主要设有“厅领导、领导活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建议提案、行政处罚、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审批共13个模块)、机构职能、财务公开、发展规划、人事任免、农业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11个子栏目2023年我厅门户网站共公开文件116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厅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种业振兴工程建设扩种大豆油料等重点工作内容,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信息9篇。厅主要领导接受省政府网站、中国吉林网等多次采访,针对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解读,准确地传递政府政策意图,提高政府政策施行透明度,扩大公众的参与广度和理解深度。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全年解读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3篇,并按政务公开要求,自文件制发之日起三日内在省政府网站“政府文件解读”栏目中公开发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对于在网站平台等提出申请公开的事项,我厅按照接收、登记、分办、审核、征求意见、办理结果、归档的步骤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2023年共接收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38件。其中,网上申请34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9件,不予公开的1件。此外,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为18,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38份信息申请均已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加快推进网站的功能完善,完成厅门户网站局部功能完善工作,增加网站的功能模块等,增强网站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二是建立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内容数据同源发布三是在省政府督查室的要求及指导下创建政策直达平台,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方便基层直达渠道,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高我厅网上履职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标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还有差距二是在政策解读上还应创新提供更直观和多样的方式方法。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组织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精准掌握依申请公开26种答复格式文书。二是为丰富解读形式,制作了通俗易懂的图解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图解《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文件,及时答复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