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布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吉林省农委围绕《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一)完善组织机构。
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委依法行政、增加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手段。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委员会,主任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委分管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由于委党组的高度重视,全委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政务微博管理办法》、《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网站信息采集和发布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多渠道公开信息,做到阳光执政。
我委以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吉林农网、政务微博、委内OA办公系统、12316公开电话、12582短信平台等形式公开本部门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重大农业政策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四)及时向我委干部职工公开内务。
我委主要通过OA办公系统和政务公告栏进行对内政务、党务公开,公开了如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我委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我委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我委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公开发布。2015年度,共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645条,其中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6条,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39条,占59%,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12条,点18%,管理类信息12条,占19%,其它4%。并按时公开了我委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我委充分利用语音、短信、网站、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网农舆情等不同手段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贴心服务,认真解答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疑难问题和相关农业法规政策,全年12316语音平台电话呼入量118万个,短信平台注册用户240万户,主动群发各类短信信息近15亿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收到1件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按照相关要求形成答复意见,并积极与申请人联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升。
(二)采取的措措。
2016年度,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四是狠抓“三率”的提高工作,打造“阳光”政府的形象。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