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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6    点击数: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103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省农委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查阅,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健全体制和机构
  省农委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组建了省农委政务信息公开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机构设在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网站管理员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做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指导和督查等项工作。做到了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岗位职责明确。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农业工作国家秘密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保密规定》。我们还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省农委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省农委系统计算机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省农委网站信息采集和发布管理规定》、《省农委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4年我们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67条,并充分利用委内“一网一刊两语音”宣传平台,通过语音、短信、网站、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网农舆情、农业突发事件应对处理等不同手段发布政务公开信息,语音平台电话呼入量125余万个;短信平台注册用户230万户,其中广谱用户190万户,分类用户40万户,主动群发各类短信息近15亿条次;媒体平台制播三档广播直播节目885期,制播《乡村四季12316》电视专题节目360期,《乡村行》电视专题节目104期,《12582农信通》电视专题节目52期,受众群体1700万人。在吉林农村报和科技报两个报纸专版发表文章500余篇;出刊《吉林农村报12316专版》26期,发表文章200余篇;《编发零公里信息报》120期,《吉林农业手机报》156期;吉林农网网站群发布各类信息22万多条,向农业部网站报送信息5022条并全部被采用,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4900多条,发布政务微博283条,编发网农舆情21期。做到了购置省农委备品由政府集中采购,履行规定程序,在省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公示。按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年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编制、公开、上报,做到了年度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结合我委实际,对于公民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我们制定了《省农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情况详细可操作。
(二)公开的内容
  2014年我们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67条,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39条,占58.11%,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12条,占17.88.2%,管理类信息13条,占19.37%,其它4.47%。
(三)公开的形式
  对百姓查阅农业信息,可登录“省政府公开信息网”“吉林农网”两种形式。参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们在“吉林农网”网络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并设“领导信箱”,在便民渠道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翔实,有领导简介、领导分工,给百姓提供大量的资源。我们主动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参见省农委编制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其他情况
  2014年未有依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对政府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我委原有在省政务大厅办理的7个行政审批项目中,有1项被取消,2项被下放,占原有项目的43%。
  完成建立权力清单工作。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梳理工作。
  抓好窗口审批工作。共办理审批事项1503件,提前办结率100%,提前办结效率44%。
四、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省农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执行《省农委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审查表》、《省农委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等项制度,继续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省农委政务公开领域,对百姓关注的决算、“三公”经费,“12316”电话接听咨询及12582短信平台《吉林农网》等做到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我省的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