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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13B/2024-02821
分      类: 水土保持与科技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水保函〔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13B/2024-02821 分      类: 水土保持与科技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水保函〔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吉水保函〔202410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强化人为水土流失首要责任意识,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以及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取监管检查对象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规定,确定2024年度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监管抽查计划,经由省“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产生了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象以及相关检查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在执行检查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二、严格遵守监管检查要求

开展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严格按照《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自觉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吉林省水利厅水行政用语规范》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文明规范执法。

三、及时公示监管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要按规定在现场做好检查记录,利用“我要执法”APP录入有关信息,并完成规定操作。省水利厅以现场检查为主,采取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辅助核查项目有关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后,向被检查对象出具监督检查意见。在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执行完毕后,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检查情况,并通过该系统公示检查结果。相关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登录网址:https://jl.gsxt.gov.cn查看相关信息。

四、联管联控加强跟踪管理

坚持省市县三级协同,会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联管联查,强化连管联控。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委托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后续跟踪管理,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落实。我厅特邀吉林省水土保持学会及有关会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年度工作需要,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中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

联 系 人:齐科翀  孙声泉 

联系电话:043184994137  85303870

电子邮箱:jlsbkjc@163.com


附件: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记录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4923日      

附件: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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