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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13B/2024-02179
分      类: 水土保持与科技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水保函〔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13B/2024-02179 分      类: 水土保持与科技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水保函〔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水土保持

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

吉水保函〔20245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吉林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推进建立全省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的重要性

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举措。2022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做好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是实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重要基础,事关全省水土流失精准防治和水土保持率提质达标,各地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依法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等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的管理要求。水利部要求,对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分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脆弱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采取分级分类划定方式。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明确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名录,按照《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工作,同步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工作。划定程序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划定,省水利厅开展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工作,组织开展现场实地调查复核,并征求市县有关部门意见,形成初步划定成果。

(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按照《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划定程序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划定,省水利厅开展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工作,组织开展现场实地调查复核,并征求市县有关部门意见,形成初步划定成果。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划定程序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划定。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工作中应开展现场实地调查复核,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初步划定成果。划定成果经省水利厅审核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告。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任务。省水利厅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市县协同推进,加强划定工作进度调度管理,确保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各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压实责任,组织专人负责,集中力量做好划定工作。

(二)强化基础支撑。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托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监测评价,重点关注人为造成水土保持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及时掌握水土保持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成效。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吸收相关部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区三线”划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最新成果资料,因地制宜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梳理、使用等工作。

(三)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有序开展,按规定时间节点落实任务(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安排详见附件)。省水利厅总体调度,全面掌握划定进度;市(州)配合推动,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县市主动作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联 系 人:刘博  孙声泉

联系电话:043185303870

电子邮箱:jlsbkjc@163.com

 

附件: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情况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2471
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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