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通知
吉水保函〔2024〕1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水土保持和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强化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意识,省水利厅决定从3月份开始,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意见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参与防治水土流失、加强黑土地保护、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4年3月至12月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政策法规。全面学习宣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意见精神,围绕水土保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13周年和《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修订施行10周年为契机,以水利部最新出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为重要抓手,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技术标准以及科普常识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积极宣传工作成效。重点宣传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政策精神,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等重点方面,所建立的新机制、落实的新举措及取得的新成效。通过讲述水保好故事,发出水保好声音,宣传水保好事迹,推出水保好典型,进一步凝聚“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的社会共识。
(三)强化以案说法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活动,通过曝光水土保持监管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效和力度,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推动生产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强化履行水土保持责任义务的自觉性。
(四)大力营造共治氛围。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加强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积极争取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水土保持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回应水保企业关切,发挥吉林省水土保持学会技术支撑作用,继续组织开展网上公益培训,及时宣传最新政策精神,推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考评工作。开展道德诚信宣传,倡导诚信从业风气,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牢固树立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引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测、监理、施工、验收等相关单位及人员强化行业自律,自觉遵守信用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营造水土保持人人有责、水土保持人人参与、水土保持人人受益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以宣传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重点,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创新方式方法。各地要创新方式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型掌上传媒开展“指尖上的宣传”,实现宣传的多层次、广覆盖、快传播。
(三)推动工作融合。各地要进一步树立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理念,注重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水利普法宣传以及其他宣传工作联动组织,协同推进。坚持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吉林省生态日”“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等宣传工作有机融合,推动水土保持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不断拓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深度与广度。
(四)突出宣传实效。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向有关新闻媒介报送水土保持信息。
联 系 人:董 牧 孙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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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