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水利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的起始及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水利厅办公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4994023,传真:0431-84994099。现将《吉林省水利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吉林省水利厅注重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和培训学习,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拓展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政策文件的解读,利用水利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于人民群众关切的政策文件,采取图文并茂、通熟易懂的形式发布,让人民群众轻而易举地读懂理解所需政策文件。同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水利信息公开的需求,以及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互动互信,努力做到即问即答,确保问题答复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平台管理,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按照《条例》第八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认真做好省水利厅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布信息,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准确并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开展水利政策宣传、水利热点、重大水利工程动态等微信推送,让群众多维度的掌握水利工作信息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获取水利信息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共发布信息1396条,其中概括类信息更新量183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21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8条,互动交流留言办理69条,利用移动媒体微博、微信发布信息量443条,关注和订阅量31841个,办理依申请公开13件,基本涵盖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特别是着力公开农村供水保障、河湖长制、重大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放管服”改革、水利安全生产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等方面水利信息,积极主动传达吉林水利声音努力为人民群众获取吉林水利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56.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公开办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业人员组织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