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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5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吉林省水利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三大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省水利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联系方式:电话:0431-84994024,传真:0431-84994099,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省水利厅认真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以下简称《分工》)安排,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中部引松供水、西部河湖连通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建设进展情况信息9条。在《吉林日报》、《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等发布各类招标公告及中标信息1200余条,总金额70亿元。
  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省水利厅2017年6月20日召开水利工程PPP项目推荐对接会议,并将全省列出的39项水利工程PPP项目清单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了公开,达成意向性协议20余亿元。
  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第一,全面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限制非公经济企业和中介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变相设定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废止规范性文件49件,宣布失效2件,确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3件。同时,对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共计变更了9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征收、77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奖励、29项其他职权的内容,并及时向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在省政府政务大厅水利厅办事窗口设材料栏,放置办事指南手册,在通往水利厅窗口设置明确箭头指引标志,方便群众办事。第三,实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预审。起草了《吉林省水利厅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管理办法(试行)》,切实规范办事流程。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批”等5项整合为2项,并在省政府网站软环境建设之窗和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及时了公布整合后的审批范围、审批权限划分、办理流程等内容,方便申请人办理。第四,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官方微博,已累计发布信息62条,吉林省水利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吉林防汛抗旱专用公众号均已正式启动试运行,分别推送政府信息182条、34条,有效传递权威声音,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省水利厅“一张网”宣传专栏等建设也在按计划推进。
  四是推进财税改革和扶贫信息公开。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统一公开了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格式编制的2017年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三公经费”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设立精准扶贫专栏,推进水利扶贫信息公开。围绕精准脱贫等发布了25条信息。
  五是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公开。紧抓水利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专门下发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第一时间在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加强汛前预警防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门户网站发布8条重大水利工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促进各地对照检查迅速整改,努力营造良好施工环境。严格考核问责,逐步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始终保持平稳态势,没有企业或个人产生水利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六是逐步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吉林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试行)》、《吉林省水利厅“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指导意见》等制度,把“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初步建立起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制度及公开信息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办理会议时,明确属于对全省有重要影响、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应向社会公开会议情况,邀请有关利益方代表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同时,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正式决定前,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比如,2017年制定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和修订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时,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然后根据意见反馈修改完善后再行发布。同时,围绕防汛抗旱、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涉及公众利益事项,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发布,传递全省水情。
  七是政务舆情回应及时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省水利信息中心始终高度关注舆情,特别是对涉及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安全饮水、渔业生产等,保持持续监测。未发现与吉林水利有关重大舆情发生。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017年,省水利厅共收到省人大建议、政协委员、党派团体提案共12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2件。主要涉及我省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简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等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三个“100%”,即答复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外,通过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对外发布4件办理结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三)政策解读工作得到加强。
  2017年5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省水利厅厅长张凤春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方面对《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现场中国日报社、中国新闻社、香港大公报等15家媒体近20名记者参会。
省水利厅厅长张凤春参加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四)组织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省水利厅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全力推动。2017年4月19日,重新对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确定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和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强工作力量,更好满足当前社会公众对水利工作的信息获取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推动、衔接协调。厅办公室指派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省水利信息中心4名同志积极参与厅门户网站信息平台维护、政务信息整理、审核和发布等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信息报送与保密审查流程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落实了14.95万元政务公开建设专项经费,开展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信息平台改版建设。印发了2017年全厅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于2017年5月25日组织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补齐短板。
(五)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
  依据省水利厅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方案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处室和指示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赋分值占4%。通过考核,推动各处室单位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省政府网站、水利部网站和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等共发布信息2047条,全部为主动公开,比2013年增长46.52%。其中政策性文件336条、工作动态554条、要闻动态890条,其他方面发布267条。同时,专题发布防汛抗旱信息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依申请公开在线平台收到5条申请,通过信函收到1条申请,均能主动沟通,做好服务,均已给予明确答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设定收费条目。2017年全年省水利厅未发生收费情况,不存在申请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省水利厅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丰富性以及落实效果要求愈加严格。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和力量薄弱,暂时难以实现专人专岗。省水利厅从挖潜增效入手,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挖掘潜力,尽量实现单人多岗多能。强化监督,借好外力,督促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