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吉林省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函〔2014〕59号)文件精神,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坚持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全省水利改革发展为目标,突出行业特色,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4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明确要点,全面公开
制定了《吉林省水利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水利行业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围绕群众水利关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程序和表格,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强化了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加强了公开信息管理
对照省水利厅网站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了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结合保密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审核,应予公开的全部公开。
(四)认真开展了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继续强化了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信息进行了信息产生过程的跟踪,结合省水利厅网站建设,指导有关厅直属单位开展了公文公开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
在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信息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
(一)公开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省水利厅共公开信息1412条,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其中公开目录中包括335条,在省水利厅互联网站上公开,对变更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修改。
(二)公开内容
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5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5条。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421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21条;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789条。
(三)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
在省水利厅互联网站上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了915条信息。
2.新闻发布会
年内未参加了省政府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3.新闻媒体
在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国水利网、《中国水利报》、《吉林日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城市晚报》等媒体上公布河湖连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节约用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汛等信息150余条,参加政行风热线1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政务公开的信息文件都能做到及时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申请情况
共受理电话申请89件,网上咨询87条,书面申请1条,电话申请全部当场解答,网上咨询在2个工作日内全面解答,书面申请在5共工作日内解答完毕。
(二)申请处理情况
电话申请全部当场答复。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全部同意公开。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收到申请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为政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六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科学划分信息类型,进一步梳理网上办事服务内容,及时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场景导航,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