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吉林省水利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省水利厅认真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根据《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吉政办发〔2016〕24号,以下简称《要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一)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和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协调。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按照省政府政务协调办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包含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政策法规、依申请公开等要素。及时向省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中心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原始文本,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水利厅办事大厅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保密工作规定、信息报送与保密审查流程等管理办法,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又保证信息发布依法合规。印发出台2016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通知,明确责任,督促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在省水利宣传中心加挂省水利信息中心牌子,并增设人员,负责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信息平台维护、政务信息整理、审核和发布等工作。加强监督考核,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且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
五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编制工作流程图,为有特殊需求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主要围绕《要点》提出的“五结合”,重点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关键环节入手,全年通过省政府网站、水利部网站和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等共发布1542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631条。
在结合推动经济发展公开方面:一是通过在线访谈和网站发布等,解读涉及民生的农村饮水安全等有关政策,发布吉林省水利现代化规划等重大规划信息,支持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二是发布中部城市引松供水、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西部河湖连通等重点水利工程信息,适度公开项目审批、实施进度等。积极推动“双随机”工作,确定6项随机抽查事项,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5个市场主体名录库,确定执法人员44名,明确了551个随机抽查对象。三是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等发布全省水利573项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信息,实现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四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公开收费信息。
在结合深化改革公开方面:一是推进水利行政“四张清单”公开,配合做好吉林政务服务网建设。及时公布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督与管理权限等14个下放权限信息,公开进入省政务大厅的取水许可审批、江河湖泊设置入河排污口审批等7项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在省水利厅网站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管理。三是编制水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列明49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依据、受理单位等信息并通过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对外公布。推动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及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向吉林政务服务云平台部署、迁移。
在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开方面:一是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水利扶贫专栏,定期更新扶贫工作新政策、水利扶贫新动态。定期印发吉林省水利厅扶贫简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用人氛围,积极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再就业。三是注意搜集发布棚户区水利防洪、排涝工程批复、建设等综合信息。四是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防汛抗旱专栏,及时发布全省雨情、旱情,提供实时水情、卫星云图、水库水情、河道水情、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等,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2016年汛期,在全省各级电视台播放6722次防汛知识公益宣传片。通过腾讯微博、手机短信等发布防汛、抗旱等重要信息。为提高群众山洪灾害避险意识,制作宣传栏659个,明白卡50万张、宣传手册27.8万册等等。五是配合环保等部门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入河排污口监测信息公开。
在结合机关建设公开方面:一是探索推进重大民生水利工程决策预公开和民意调查制度,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科学决策。二是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水利重点任务,适度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推进政务督查,定期督办重点水利任务。配合做好全省水利工程审计,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公布省水利厅年度预决算信息。
在结合公众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方面:一是设立政策解读专栏,主动解读新出台的《农田水利条例》、《吉林省水文条例》,以及投融资体制、水效领跑者、行政审批制度度改革、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行河长制等有关政策。举办全省水行政执法等培训班,提高政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好媒体作用。用好传统媒体。比如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参加网络在线访谈,有关负责人参加政行风广播热线等,积极回答有关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用好自媒体。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官方微博、网上互动等专栏,及时有针对性回应热点问题。
同时,省水利厅按照省政府建设“网上政府”的要求,印发了《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实施意见》,并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化办理情况、信息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
(三)依申请公开管理服务持续提升。
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编制工作流程图,从信息申请到信息公开全程进行指导,并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设定收费条目,包括信息介质制作费和信息检索费,确定具体收费额度,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因涉及水利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2016年全年省水利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收费情况,不存在申请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如涉及国际界河)、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将不予公开。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现“双零”。
2016年省水利厅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按规定公开。
2016年省水利厅主办人大建议5条,政协提案1条,办理结果全部获得建议人和提案人认可,除涉密文件外,其他4条通过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等对外发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省水利厅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发布了大量内容,畅通了社会公众获取渠道,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水利改革发展政策出台比较密集,政策性强,使得我厅相关内容发布还不能完全满足“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二是政务公开的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基层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透彻,工作程序还不能熟练掌握,公开内容还不能准确把握。三是政务公开专业技术人才和力量仍然比较薄弱,离专人专岗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不断丰富完善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重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和内容丰富性,及时发布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水利政策、行政审批、工程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等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内容,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全省水利的信息需求。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传播快、范围广的特点,积极拓宽公开渠道。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通过定期督办、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等手段,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文件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和公开规范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更加符合规定。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努力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充实专业技术力量。组织业务培训,细化工作要求,提高人员专业素质,不断增强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更好服务于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