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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05G/2026-00557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标      题: 《吉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605G/2026-00557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标      题: 《吉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7日
《吉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8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道路运输领域价格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过程平稳有序。为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价格管理,确保我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拟对2020年发布的《实施意见》修订后施行。
  二、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明确:完善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
  (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各省级交通运输、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区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价格改革,加强督促指导和评估工作,加强制度“立改废”工作,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落到实处,精准有效。
  三、主要内容
  为确保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价格管理平稳有序,本《办法》中关于道路运输价格的形成机制、运价联动机制、管理体制、收取标准等核心内容继续沿用《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未做调整。与《实施意见》相比,本《办法》主要完善了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公交化改造线路的票价参照客运班车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机制,合理确定票价,鼓励在原客运班车的基础上降低票价,让利于民。二是新增城市公交价格管理的章节,明确城市公交实行政府定价,鼓励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灵活提供多种票制、票价。对定制公交实行市场调节价。三是发文机关增加省市场监管厅,明确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明确因自然灾害、修路等原因车辆绕道或改道行驶的,票价的计费里程按改道或绕道的实际里程计算。五是明确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运输价格执行班车客运基准运价。
  初审:慕德春
  复审:王忠鹏
  终审:宋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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