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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30    点击数: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201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狠抓落实。
(一)落实组织体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4年我厅干部调整工作涉及岗位多、人员多,为确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有力的领导,根据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厅共有34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专职4人,兼职30人。其中专职4人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分别为厅办公室、厅政策法规处、厅信息通信中心,厅宣传中心工作人员;兼职30人分别为厅直单位办公室人员和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
(二)抓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厅机关各处(室)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及时主动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交通政务信息;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统一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处理。
  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建立健全发文单位、厅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三级”预先审查制度,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于不能公开的信息,责成信息产生单位说明理由。
  三是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在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交通信息的,由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由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批,重大事项需分管领导签批。2014年发生2起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是建立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对拟发布的政府交通信息涉及到两个部门、单位以上的,都要进行协调会签,对个别经沟通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最后报厅交通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涉及到其它厅(局)和单位的由厅交通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
  五是认真落实培训机制。积极参加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培训、轮训,年内共参加培训2期,累计培训15人次。
(三)抓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厅成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驻厅纪检监察室牵头,采取不定期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议。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违纪违规行为种类、责任追究形式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举报交通运输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调查处理。
  三是加强举报受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受理的程序和办法,对举报的内容进行详细登记,按要求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书面通知举报人,同时注意为举报人保密。
二、主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我厅在主动公开交通运输政府信息方面,着重在公开数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效性等环节上下功夫。
  一是公开的数量。截止2014年12月底,我厅通过网站共计公开政府交通信息1170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335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44条。
  二是公开的内容。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业务管理类信息29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8%,其他信息875条,占全部公开信息91%。
  三是公开的形式。所发布的1170条交通政府公开信息全部在厅网站上公开。
  四是公开的时效性。我厅公开的1170条信息,没有超过20个工作日,100%按规定的时限在厅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初至今共发生2起依申请公开情况。分别是4月29日和5月3日,通化县宁德金《请求作出赔偿决定申请书》和《请求取证修建通沈高速快大茂至下排段工程预算中征占通化县春林苗圃补偿金额的申请》,经厅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复函。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没有发生由于信息公开要求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制度建设情况
  我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的开展,制定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根据密级规定,累计在网上公开了22项。
(五)厅门户网站建设情况
  厅门户网站是我厅对外形象的窗口,也是交通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根据年初厅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构想,按照交通运输部对各省门户网站改版要求,我厅积极推动项目立项、版面设计等相关工作,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改版工作。同时,对厅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成立以厅办公室、科技处、法规处,宣传中心、信息通信中心共同参加的协调机构,专门负责网站日常建设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
(六)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43号)要求,厅机关11个处室、厅直7个执法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以现行有效的141部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共清理出325项省交通运输行政职权。经过省政府审改办的整合和删减,最终确定我厅行政职权为205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130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职权27项。并逐项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了权力运行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控。通过开展本次行政职权清理工作,健全了我厅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了工作机制,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各项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厅按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的时效性要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有关单位要提高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主动公开的氛围。
  2、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4、信息公开的内容要不断扩大。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公开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扩大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3、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
  4、加强监督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
四、2015年推进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2015年,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围绕以下目标任务抓落实: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主动公开项目建设招投标和营运班线招投标及征地拆迁标准有关信息。
  (二)严格按照省政务大厅运行机制改革。结合新一轮简政放权成果,对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再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理效率。
  (三)提高交通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以审批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公开办事流程,明示申请条件,推动部门职能划转到位、审批信息公开到位、权力运行规范到位,确保服务质量提升。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厅预算决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按照厅预决算公开范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同步公开。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五)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权利相关人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
  (七)加强公众出行服务信息公开。高管局、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将研究推进方便公众出行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准备信息。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