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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1    点击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按照《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有效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主动公开交通运输部门的政府信息,着重在公开数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效性等环节上下功夫。
  1、公开的数量。2015年,向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报送并公开政府信息124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交通信息2242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752条,其他栏目信息1490条。通过厅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发布消息1904条,及时播报全省高速公路每日天气情况和阻断信息,为公众出行做好服务;省级交通运输全部19大项42小项行政许可,均通过厅门户网站的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实现了网上受理审批。其中超限运输车辆跨省、跨市(州)行驶公路许可办理了2413位申请人的17211台车,为公众提供了快捷的服务功能。
  2、公开的内容。省交通运输厅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交通部要求的范围。其中,业务管理类信息584条,占26%;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公告122项,占5%;规划计划类信息31条,占1%,其他信息1626条,占 73 %。
  3、公开的形式。主要依托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所发布的2242条交通政府公开信息全部在厅网站公开。
  4、公开的时效性。2015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于省厅制发的需要公开的文件类信息,要求在文件印发的同时履行信息公开手续,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全部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及时答复,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三)省交通运输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没有发生由于信息公开要求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制度建设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上,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指南》、《信息考核制度》等10多项制度及相关内容,健全了制度体系,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六)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情况
  厅门户网站是省交通运输厅对外形象的窗口,也是交通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构想和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对门户网站建设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了交通运输行业网站群项目,正在积极推进,目前已完成项目工可研报告审查,近期报省发改委审批,计划于2016完成网站改版工作。网站改版后,将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提升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
  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目前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良性机制还未建立起来。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高,很多时候是在被动的完成工作任务,没有真正建立起权责明晰、主动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是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三是信息公开总体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流程,落实保障措施,并加强工作组织和调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
  二是扩大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调动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