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二、明确回应责任。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事件的政务舆情,要主动快速引导,回应关切。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要落实舆情收集和回应专办人员,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重点舆情标准。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涉及本部门重大决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省委省政府要求主动回应的舆情等。
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时限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及早发布首次信息,重要信息须持续滚动发布,必要时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提高回应实效。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回应渠道。主动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采取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同步回应,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七、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八、督查和培训。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九、严格实施问责。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处室、单位和个人开展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