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6-00548
分      类: 勘察设计管理;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勘察设计资质失效的通告
发文字号: 第69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6-00548 分      类: 勘察设计管理;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勘察设计资质失效的通告
发文字号: 第69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勘察设计资质失效的通告

  第697号

  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有效期届满前,企业需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全省共有255家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221家,未申请21家,不予延续13家(动态核查整改期后仍不合格,已于2026年1月15日第689号通告资质失效)。

  我厅对申请延续的221家资质进行审核,通过211家,未通过10家。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逾期未申请延续的21家和申请未通过延续的10家单位资质自动失效,上述31家单位(详见附件1)不得承接失效资质相关的勘察设计业务。

  现公布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承担业务范围表(详见附件2)。甲级勘察设计资质、部分专业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审批工作由住建部开展,以住建部公示信息为准;本通告信息与企业实际信息不符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到我厅办理资质信息登记备案。

  附件:1.资质失效单位名单

     2.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承担业务范围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5日

初审:王雷

复审:刘壮

终审:王海莹

附件1:资质失效名单.xlsx
附件2: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承担业务范围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