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建设〔2025〕1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以下简称联审系统)审查结束的房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进行了抽检。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覆盖11个地市(州),检查项目163个,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3个专业,涉及审图机构14家,勘察设计单位161家,其中省内勘察设计单位83家,省外勘察设计单位78家。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技术质量方面。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执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质量、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建筑消防(含外保温防火)、无障碍、光纤到户、建筑隔声、防水设计等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配套幼儿园、配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设施落实规划条件情况。
(二)法规政策方面。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执行政策法规情况,重点检查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及规划许可进行设计情况,先勘察、后设计、再审图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资格承揽业务情况,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情况。
二、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质量问题的项目137个,涉及115家勘察设计单位和14家审查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单》176份,其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11个,涉及11家勘察设计单位和9家审查机构,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并《整改通知单》11份。
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详见附件1),并将检查结果抄送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期限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过期自动修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省内企业不予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业务;省外企业不予办理入吉登记延期业务。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方面。
勘察报告提交日期在规划许可证发证日期之前;勘察报告平面图与规划证附图不一致;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由非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担任;勘察报告签章及附图附表相关责任人签字不规范。出图时间与线上审查时间跨越多部新通规实施时间,未提供不执行新通规的证明文件。
(二)勘察专业技术方面。
违反通用规范相关条款的问题较多;勘探孔不能控制建筑物的地基范围;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的建筑物未实测剪切波速;物理力学指标统计和相关试验测试数据不符;深厚回填土缺少必要测试、评价深度不够;地下水评价不满足规范规定;基坑工程评价不全面;桩基础设计参数提供错误或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深厚回填土未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影响;地基基础方案建议无针对性或方案不合理。
(三)建筑专业技术方面。
1.建筑节能设计:节能设计选用标准不是现行版本;节能计算书缺失;建筑设计说明、节能设计专篇说明、绿色建筑专篇说明、建筑节能报告书中的节能设计指标不一致;外墙保温材料设计参数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外保温体系包覆不完全形成冷桥;未提供围护结构内部冷凝验算书和围护结构表面结露验算书;外窗气密性等级确定有误;外墙保温不应采用XPS板。
2.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存在不系统、碎片化现象;绿色建筑设计依据版本不正确;对项目属于社会投资还是政府投资的判定混乱;绿建设计专篇存在缺失、抄袭、打分混乱、专篇阐述内容与具体设计措施不相符的情况;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缺失热岛效应、风环境、室内空气质量、噪声、热工、采光、照度等方面的计算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太阳能设施缺失。
3.建筑防火设计:
防火定性方面,属于一栋建筑还是两栋建筑在规划与消防上的定性不统一,两栋建筑未设施任何加强措施即随意连通;建筑耐火等级确定有误;工业厂房设计应首先对其是否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判定,作为后续防火设计的基础;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不明晰,不正确或与设计措施不对应。
防火分隔方面,防火隔墙耐火极限照搬规范规定,具体选用材质及厚度达不到性能要求;中庭空间的防火分隔措施不合规。
平面布置方面,暗厨房热媒种类不明确,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不明确;柴油发电机房上层未避让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墙洞口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救援设施方面,总图消防车道表达不清晰、转弯半径不合规、还有做隐形消防车道的情况;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与被扑救建筑之间布置停车位;消防救援口尺寸和距地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疏散方面,疏散的三种规定模式概念不清,自创无依据的疏散方式;防火门净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汽车库仍存在向周边防火分区借用疏散的情况;门开启后影响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净宽度;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餐饮功能空间疏散人数计算有误;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度不合规。
防火构造方面,旅馆客房、宿舍居室疏散门未提出烟密性自闭性能要求;工业建筑防火墙耐火极限设计有误;高层住宅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缺少对外窗耐火完整性的要求;宿舍、旅馆客房门未对烟密闭性能进行规定;配电室、消控室的防水淹措施缺失;防火门级别设置有误。
室内装修方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确定有误。
4.安全及防护设计:公共厕所(卫生间)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采取的防渗漏措施不恰当;栏杆扶手防护高度不符合通规要求。
5.建筑室内环境设计:室内地面防滑等级确定有误;隔声设计中住宅室内声环境噪声级设计有误;
6.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说明照抄规范条款,与工程具体情况不对应;轮椅坡道的坡度不符合通规要求;无障碍车位、无障碍电梯、视觉障碍者使用的楼梯设置缺项漏项;无障碍门的净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无障碍宿舍、客房数量的计算不明晰。
7.防水设计:设计说明中屋面、外墙、室内防水等级、做法与实际工程做法不一致;防水材料种类、防水层最小厚度和道数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屋面防水构造中仍存在用隔汽层缺失或用隔汽层替代一道防水层的做法。
8.隔声、隔振设计:电梯与住宅起居室贴临时的隔声、隔振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设置把隔声材料设置在电梯井道内壁;仍存在电梯与卧室、宿舍居室贴临的情况。
9.违反《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的问题:宿舍建筑总图不计算、不标注集散场地;旅馆未设置服务人员卫生间;宿舍、旅馆未设置干湿分离垃圾间;旅馆大堂未配置公共卫生间或具体设计不合规。
(四)结构专业技术方面。
1.设计说明部分:设计依据中通用规范列入不全,规范、标准有效版本未及时更新,抗浮水位标高与勘察报告不一致;未给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未明确地下室顶板施工荷载要求;未注明危险性较大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
2.地基基础、地下室部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未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基础超挖填土不满足规范对填土地基压实系数的要求;基础埋深不满足冻深要求;个别承台配筋不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防水混凝土不满足最小厚度要求。
3.上部结构部分:个别梁、板、柱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短柱、错层柱箍筋未按规范要求全高加密;梁上部纵筋不满足平直段锚固长度要求;屋面框架梁未按WKL编号设计,不满足顶层梁柱节点纵筋的锚固要求;简支梁支座配筋不满足构造要求;施工图截面与计算书截面不符;混凝土强度等级与计算书不符;钢梁节点不满足计算条件要求。
4.结构计算书部分:部分项目计算书文件提供不全;大跨度钢结构罩棚未与下部混凝土结构整体计算;结构抗侧力构件与主轴交角大于15°未计算斜交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商业、通风机房、消防连廊等荷载未按通规要求取值;一层楼梯荷载缺失;三跑及四跑楼梯荷载按两跑楼梯输入,荷载输入偏小;地下室外墙计算模型与实际边界条件、受力方式不符。
四、整改要求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单》列出的问题逐条整改,将整改资料上传至施工图联审平台的设计变更栏目;并按《整改通知单》所列问题顺序对应填写《整改回执单》,提交至原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整改,按照《整改通知单》核对《整改回执单》内容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合格,整改资料是否上传至施工图联审平台,并提请质量检查专家审核确认后,将《整改回执单》提交至项目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对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的项目需重新出具《审查合格报告书》。
(三)项目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辖区内接收到的所有《整改通知单》,监督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整改落实,将签字盖章后的《整改通知单》和《整改回执单》于11月1日前报我厅勘察设计处。其中涉及《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市(州),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处理结果报我厅。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一)勘察、设计工作开始前,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甲、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担任;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建筑师担任;以结构为主的工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校对、审核、审定”三级审核制度,认真落实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划条件,并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技术交底。对于加固改造项目,必须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安全性鉴定报告和抗震鉴定报告,并据此进行设计。
(三)设计单位应深入贯彻“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设计理念,主动进行精细化设计,重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管理,减少建筑生命周期内的建筑垃圾;认真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完善长时间噪声源设备和不经常使用设备的隔声设计;严格落实规划条件,确保养老设施、幼儿园、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配建符合规划要求。
(四)鼓励设计单位对体育馆、展览馆、礼堂会场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坡屋顶设计,同时加强檐沟或女儿墙位置的建筑结构构造措施,确保建筑结构安全。
(五)省外的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人员备案管理,确保在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签字盖章的所有人员均应办理入吉信息登记且信息真实;签字盖章人员未办理入吉备案或备案人员无法联络的视为转包挂靠,一经发现,停用该单位在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中的账号。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考核,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
附件:1.2025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问题项目通报表
2.2025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整改回执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6日
初审:刘壮
复审:王雷
终审:王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