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
吉建造【2025】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住建部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精神,健全企业信息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以适应市场需求,现组织开展企业填报基本信息,全面梳理、归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在我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以及在我省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省外企业。
二、填报内容
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企业负责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近三年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原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等信息。
三、填报要求
(一)企业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1),于4月30日前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企业所在地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指定的邮箱。
(二)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汇总所辖区企业的基本信息,填写“市(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5月3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省造价站指定的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严肃认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对所填报内容的要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并做好所辖区企业的填报工作,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每年报送一次企业基本信息,动态掌握造价咨询市场总体情况。每年4月30日前企业将“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企业所在地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指定的邮箱;5月30日前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将“市(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省造价站指定的邮箱。如企业在从业过程中,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将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报送省造价站进行更新完善。
五、联系方式
省造价站:韩志刚 0431-88940910
邮箱: 562435969@qq.com
长春市: 陈晓梅 0431-85358969
邮箱: 411202513@qq.com
吉林市: 钟艳梅 0432-64569503
邮箱: 534439542@qq.com
延边州: 游泽琼 0433-2870658
邮箱:63947946@qq.com
四平市: 王虹昊 0434-3263035
邮箱:spdez@163.com
通化市: 王传暠 0435-3610618
邮箱:371709929@qq.com
白城市: 黄开红 0436-3225709
邮箱:741421973@qq.com
辽源市: 赵清俊 0437-3236746
邮箱:236145833@qq.com
松原市: 张晓杰 0438-2606773
邮箱:250272133@qq.com
白山市: 李杨 0439-3229366
邮箱:244672980@qq.com
长白山管委员会:刘宇航 0439-5710977
邮箱:920168496@qq.com
梅河口市:陈端旺 0435-4370529
邮箱:451628902@qq.com
公主岭市:牛然 0431-76215034
邮箱:83963321@qq.com
附件1.企业基本信息表
附件2.市(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汇总表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5年4月11日
初审:韩志刚
复审:冯维
终审:封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