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管理,规范自行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服务自行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2025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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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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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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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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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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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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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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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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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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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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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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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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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实际情况,编制评测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方案中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计划、评测方式等内容,评测方式包括资料核查、现场检查两部分。评测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对我省13个市(8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的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输出测评报告14份(1份省级+13份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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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第三方测评项目的经验;(提供2022年以来供应商类似项目的合同)
8、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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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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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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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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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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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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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服务类自行采购初步意向安排,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供应商应根据意向公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
2.联系人:徐德超 联系电话: 0431-82752550
初审:徐德超
复审:滕龙
终审:于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