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4-01399
分      类: 消防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消〔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4-01399 分      类: 消防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消〔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建消〔2024〕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3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消防审验责任,有效防范遏制消防安全源头风险,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推动消防审验宣传“进企业”“进大厅”“进社区”“进工地”,着力提升消防审验满意率、消防法律法规知晓率,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问题,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的沟通协调,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四进”方式,采取印发传单、普法教育、案例警示、业务培训等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吉林省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宣传教育活动。
  (一)“进企业”。省厅要对全省消防审验工作人员、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法》《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全氟己酮灭火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等消防技术标准宣贯培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属地设计、施工等单位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宣贯培训,压实企业消防审验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二)“进大厅”。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消防审验咨询台、悬挂消防审验宣传横幅。在办事窗口显著位置张贴审查验收的申报要件、办事流程、完结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常见问题解答等,让办事群众熟悉法律法规要求,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进社区”。组织属地街道、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进行消防审验手续排查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讲解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情况数据库使用方法、排查事项和要求,并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政策和要求,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解读消防审验政策,促进广大社区商户和业主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自觉意识。
  (四)“进工地”。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八必须”“八不准”等消防安全提示标语。组织实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活动,提升火灾自救能力;部署一轮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整治一批出具虚假、失实报告(文件)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专项治理活动,压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31日前)。各地要细化宣传教育内容,研究制定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制作宣传手册、条幅、传单、展板,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宣传活动部署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
  (二)集中实施(6月1日至30日;11月1日至30日)。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两个时间阶段,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取得实效。
  (三)回顾总结(12月1日至5日)。各地对本次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回顾总结,查漏补缺,促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推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宣传活动方案,专题研究部署,策划宣传主题,统筹宣传内容,谋划宣传重点,把握宣传节奏,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确保长效推动。各地要紧密结合《消防法》《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入推动行业系统及社会各界重视消防审验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紧扣“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开展活动,真正把消防审验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审验宣传覆盖面,增强消防审验宣传影响力,确保宣传活动长效推动,抓常抓细抓实。
  (三)拓展形式内容。各地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消防审验流程示范、消防审验知识问答等特色消防审验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消防审验业务水平提升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分别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汇总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报送《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乾 0431-82752507
  邮    箱:jstxfc@126.com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