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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3-03980
分  类: 建筑节能科技;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科〔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3-03980 分  类: 建筑节能科技;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科〔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
  
吉建科〔2023〕1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建设行业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支撑引领作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3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项目申报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3类,申报内容应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支持范围,创新性强,并且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定,无成果及权属方面的争议。项目申报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按题申报,每个选题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立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1.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的科学依据。
  2.科研开发类项目优先支持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3.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应履行工程建设立项审批程序。优先支持选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和推广技术目录、综合效益显著且具有示范效应的工程项目。
  二、材料报送及时限
  (一)组织推荐。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本地区科技项目,择优推荐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直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学(协)会和中央驻吉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报送时限。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申报单位应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清单(按项目类别填报)、申报书(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厅建筑节能科技处 刘 杨 李怡萱
  联系电话:0431-82752569 82752489
  通讯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附件:1.申报指南
     2.推荐项目清单(格式)
     3.申报书(格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doc
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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