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培训的通知
吉建消〔2023〕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中韩(长春)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主题教育和宣传工作要求,帮助相关从业人员准确把握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全面理解2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掌握2本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运用、释疑解惑。经研究,省住建厅决定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日举办对《建设工程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解读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相关内容。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消防审验工作人员、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单位人员。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小鱼易连软件,在省住建厅设立主会场,在各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设立分会场。
四、培训时间及场次
具体培训时间和各专业场次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二)由于小鱼易连软件平台端口限制,各地可按需求开设多个分会,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培训。严禁参会人员以个人名义进入省厅视频平台。
(三)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单位要提前向当地消防审验主管部门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各地主管部门做好组织签到工作,将每天上下午培训人员签到表扫描后报送jstxfc@126.com信箱。
(四)各地于5月25日(本周四)16时前将各分会场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jstxfc@126.com信箱。
(五)为确保视频培训效果,省住建厅将于5月26日上午9:00组织调试,请各市(州)、县(市、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丁立新
联系电话:0431-82752507
邮 箱:jstxfc@126.com
附件:1.市(县、区)《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培训签到表
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课程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