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7号建议的答复
吉建议〔2023〕13号
丁坤国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0年5月1日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聚焦欠薪成因和主要环节,设计了整套制度措施,开启了依法治欠的崭新阶段。近年来,我厅积极配合人社等相关部门以全面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突破口,聚焦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整体谋划,压实工作基础,落实专项检查,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并与诚信体系挂钩,加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把住施工许可审批关,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及人工费。完善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监管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检查专项行动。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我厅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及时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二是每年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抽调市场行为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下达《建设工程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对存在违法问题下达《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去年以来全省专项检查共计抽查了123个建设项目,在检查过程中下达建设工程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52份,执法建议书35份,下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明察暗访情况通报》。二是各地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罚有违法发包项目11个,转包行为的企业9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15家,查出有挂靠行为的个人13人,共罚款633万元。有效的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严防因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指导各地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自查自纠,省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在建项目市场行为进行明察暗访,严厉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二是对违反规定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公开曝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抓好防拖欠长效机制建设。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开发运行了“吉林省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建筑劳务人员每日上、下工应当采用人脸识别的考勤方式,将考勤数据上传至“吉林省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二是为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一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去年上半年,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21〕5号)及《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水平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吉建管〔2021〕6号),并组成宣贯组,对全省11个市(州)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实名制政策宣贯。三是每年结合全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检查组对抽检项目的实名制考勤情况也要进行重点核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实名制的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跟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处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升级改造了“吉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与人社厅的“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提供劳务人员信息、考勤依据。目前我省共有2378个项目开展了实名制管理工作,共录入农民工信息36万余条,项目考勤率81%。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调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通过开展实名制管理水平专项提升行动,实现实名制管理在我省建筑工地全覆盖。目前已起草《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该办法通过实名制平台考勤情况与企业及个人信用挂钩,督促企业落实好实名制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升级完善“吉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为人社部门的“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提供准确的基础考勤数据,配合人社部门通过平台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实施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的要求,我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配合人社部门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建设,狠抓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为根治欠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三是积极配合人社、司法、公安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查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拖欠农民工资案件,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近三年,配合人社部门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9起,为1293人讨回了农民工工资1.33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吉林省关于根治欠薪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配合人社、法院、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共同发力,打出根治欠薪“组合拳”。狠抓欠薪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我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筑市场行为监管能力和实名制制度落实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依法处置欠薪行为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短板,比如个别项目实名制考勤打卡率还需提高,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为巩固根治欠薪成效不断努力。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万宏 0431-8275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