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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3-00754
分      类: 房屋征收;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征〔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3-00754 分      类: 房屋征收;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征〔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8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吉建征〔2023〕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惠市、农安县、双辽市城管局,伊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延吉市、龙井市自然资源局,榆树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敦化市、汪清县房屋征收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前郭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23年房屋征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落实。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厅内八项重点工作,以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为主线,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为原则,推动房屋征收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政策机制。
  1.落实房屋征收政策。完善《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业务操作手册》,编制操作问答手册,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条例》和省《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在政策层面解决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尚未对省《办法》制定落实政策的市县要尽快印发。
  2.继续推动“府院联动”。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切实做好房屋征收行政应诉工作,主动与各级司法机构进行衔接沟通,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寻求司法指导,形成统一的工作标准,有效降低征收案件败诉率。
  3.落实“五化”工作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五化”工作机制,将房屋征收程序和各环节工作图版张贴上墙,推动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图表化,方便群众学习掌握有关流程。 
  (二)推进工作落实。
  4.强化工作主体责任。各地政府是房屋征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有效推动解决部门间分工协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创造有利条件。
  5.提前做好前期谋划。各地要对照今年拟实施项目,做好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推动项目提早征收、提早启动,有效化解时间压力。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冬闲时间,提前谋划实施明年房屋征收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6.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各地要做好对征收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工作,可以定期邀请司法部门、专业律师、评估机构等相关专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征收工作人员依法征收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7.规范评估机构管理。各地要依法依规对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评估机构应当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充分体现房屋实际价值,确定评估价格,保障评估结果客观、公平和公正,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利害关系人反映评估机构“高估低评”等情况,应按规定申请复核、鉴定,充分保障各方权益。对评估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处理建议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落实信息公开政策,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征收的重要举措,做到“能公尽公”,公平、高效、阳光开展工作,对公开的信息实现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9.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地要对征收超期安置的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全力加快项目的推进,对涉及人数较多项目要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未安置项目的相关征收工作,全力化解矛盾问题。
  10.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地要加强信息化报送的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提高信息上报的准确性、实效性,每季度末要按照省厅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省里每季度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 
  11.化解信访隐患问题。各地要全面排查房屋征收信访隐患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建立解决机制。对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加快化解;对待无理诉求,要提前做好风险隐患化解预案,依法依规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三、相关要求
  1.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市、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全年征收安排,推动房屋征收工作早谋划、早起步。认真开展房屋征收工作调研,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2.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各地要主动服务群众,及时回应被征收群众的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群众做好政策解答、业务咨询等工作。
  3.认真开展信访维稳。各地要认真做好征收信访工作,继续推进征收信访案件的化解,对重点、疑难案件要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解决,切实化解矛盾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作风、提效率,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清正廉洁、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推动房屋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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