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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0-00632
分      类: 抗震防灾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网上申报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抗〔2020〕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0-00632 分      类: 抗震防灾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标      题: 关于吉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网上申报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抗〔2020〕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关于吉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网上申报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吉建抗〔2020〕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1月30日上线运行。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1号)的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中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审查时限为20个工作日,现按省政府要求承诺缩短为15个工作日。

  三、需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项目,首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使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审查资料,省政务大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受理后,由省住建厅组织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进行专项审查(审查难度大的项目将请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由省政务大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出具审查审批书。

  四、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125.32.11.40:20009/,或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首页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请使用IE浏览器)。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抗震防灾栏目。

  咨询电话:0431-82752397 18604415795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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