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电话:0431-82752600,传真:0431-82752600,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st-xxb@jl.gov.cn,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3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2件、各类文件214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失效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公开机关基本情况等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8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0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7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6条、行政处罚信息10条;深化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社会意见17期,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8件。

  二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涉及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物业管理、规划信息、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供热管理、建筑市场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1件次。所有答复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11件,占26.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21件,占51.2%。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我厅实际,修订《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完善厅公文发布机制,要求制发公文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随公文同步报批。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为加强我厅网站规范建设,2022年完成了对厅网站的升级改版,按照集约、便民建设原则,整合网站栏目、归集政务信息、规范网站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0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厅网站建设存在的不足,对网站进行改版,加强和改进了相关功能设计。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应用电子公文系统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为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文件出台的前置条件,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核发。

  下一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入贯彻《条例》,规范、高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