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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12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电话:0431-82751455,传真:0431-82752600,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st-xxb@jl.gov.cn,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着眼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本厅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制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工作落实。

(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67件,其中规范性文件4件、各类文件163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失效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公开机关基本情况等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9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7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3条、行政处罚信息16条,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社会意见15期,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2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依法按时回复。全年,厅机关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4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除2件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外,其余均予以答复。所有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6件,占15.3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30件,占76.92%。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1起,维持了本行政机关的办理结果。

(四)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将《条例》列入厅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利用厅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条例》的宣传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1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1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1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公众需求、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信息未能严格执行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时限要求;二是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丰富形式、拓展范围;三是网站等平台建设需要优化,更好的服务公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更好的满足公众需求;三是持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和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