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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5    点击数:
  2017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较好完成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我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情况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我厅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了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交办的工作。
  一是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年初以来,我厅全面落实政务“五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切实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等政务流程,先后修订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议制度》,对执行“五公开”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结果公开工作。对大部分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能够积极主动通过适当渠道进行公开。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好保密性审查,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坚决不予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前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经审查可以公开的10份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厅网站主动公开。
  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在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了“采购及财务公开”子栏目,发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部门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项目采购等信息。
  四是加强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在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行政权力清单”子栏目发布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职权目录、《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落实意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公告》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务公开”栏目还设置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公告”子栏目,及时公开了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五是加强意见征集反馈信息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我们在厅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政府文件”、“意见征集反馈”栏目和住建厅微博中发布征求意见函,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六是重点做好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年初,及时公开了《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任务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和《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下半年,我厅及时公开了《关于对全省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棚改安置房项目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棚改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关于对全省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2017年1-10月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及公租房分配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关于召开棚户区改造专题调度会议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做好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要求各市县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及具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套数、建筑面积、货币化安置套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等内容,并要求各地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和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各地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让广大保障对象及时掌握保障性住房的有关信息。
  七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在重点整治内容中,结合我省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增加了变相吸存揽储、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2项整治内容。各地都按要求制定了具体整治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动查处,公布备案机构信息并发布交易风险提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部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下发了吉建联发〔2017〕28号文件,要求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部门间定期交换企业和人员的诚信记录;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八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我们在厅网站及时发布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文件,指导各市、县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九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厅安排熟悉厅里各项业务的网站负责人专门负责回复网民在线咨询、厅长信箱、网上投诉和网上举报,基本做到每日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其中在线咨询件90%实现即时回复,第一时间解答了百姓的疑惑。本年度已回复网民在线咨询455件,回复“厅长信箱”问题87件,处理网上投诉95件。
  十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我厅网站在政策法规栏目下设置政策解读专栏。2017年,我厅对《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进行详细解读。省住建厅孙众志厅长接受吉林电视台记者专访,对住建厅简政放权情况进行解读,并通过《新长征》、《吉林通讯》等期刊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木结构建筑产业化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7年,我厅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6条,其中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52条,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条,发布《吉林建设公报》1期。
  
图1  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2196条信息中,以政府文件和动态信息为主,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9条。
(三)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微博在网上公开信息,同时将网上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送政务大厅公共查阅点。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建设公报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2013年至2017年主动公开数据对比
  
图2 2013年至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厅2013年至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呈逐步上升趋势,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了更好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答复。涉及的行业类别见表1。  

序号

  涉及的行业

  件数

  1

  房屋所属地块规划许可信息

  14

  2

  房地产估价方面信息

  2

  3

  工程造价方面信息

  1

  4

  农村泥草房改造方面政府信息

  1

  5

  燃气经营许可证方面信息

  1

  6

  职工工资待遇方面

  1

  7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信息

  1

  8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信息

  1

  9

  开发商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信息

  1

  10

  房屋拆迁公司资质信息

  1

  11

  工程项目竣工信息

  1

  12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信息

  1

  13

  咨询问题

  1

表1 2017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类别
  申请方式包括:信函申请22件,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3件,传真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答复,下发15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3份《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7份《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1份《非政府信息告知书》,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否决公开原因是房屋所属地块规划审批等信息非我厅制作,已建议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三)办件归档情况
  我们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办件进行归档,制定归档目录,每个办件归档内容包括告知书1份、办理单1份、申请表及附件1份。
(四)2013年至2017年依申请公开数据对比 
  
图3 2013年至2017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
  从图中可以看出,由于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比较到位,因此依申请公开数量一直较少。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申请人项岁品于2017年4月22日向我厅邮寄《房地产估价资质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一、吉林市誉桥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马凤满、张桂丽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注册登记房地产估价资质的相关信息;二、未获核准登记注册的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执业的法律法规信息;三、未获核准登记注册的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无效的法律法规信息;四、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未经2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无效的相关信息。”
  2017年5月2日,我厅向申请人作出吉建信开[2017]6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针对申请人的4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别予以答复。项岁品对我厅答复不满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我厅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我厅对项岁品申请公开信息重新答复。我厅于8月7日向项岁品作出吉建信开[2017]20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我厅无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收费情况,对部分申请人的回复件免除邮寄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些需改进之处,如政策解读工作滞后,除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做到及时解读外,厅内规范性文件没有实现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应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工作资料归档,尤其是行政审批资料、统计资料、评先创优资料等公众关心、未全部公开的档案应重点收集,统一归档;对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的不够。我们会在2018年的工作中加强这几方面工作,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公众满意,让申请人满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