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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1    点击数:
  201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
  我厅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包括建设厅各部门掌握的各类非涉密、非敏感信息,同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对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指导。二是通过省政府的信息公开电子填报系统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政务动态、政府文件、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我们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各单位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5个工作日。厅信息办定期召开各处室(单位)信息员会议,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2010年共整理、录入、发布22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形成纸质文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档案室存档备查。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厅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109条,其中2010年公开信息为232条,全部为网上公开。发布《吉林建设公报》1期,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此外,2010年我厅通过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2010年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及业务管理类信息203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7条,领导人员变动类信息3条,其它类信息4条。
(三)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吉林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在网上公开信息,同时将网上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送政务大厅公共查阅点。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建设公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网上受理1件,当面申请2件,涉及建住房[2002]251号文件中有关资料信息、房屋拆迁方面情况、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同意公开1件,否决公开2件。否决公开答复原因是信息不存在。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1起行政诉讼。2010年3月25日,吉林新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航空公司”)以要求我厅公开长春市拓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行政许可信息为由,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月6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宽行初第14号行政判决,以新亚航空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证据支持为由驳回其起诉。
  新亚航空公司上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20日开庭审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驳回新亚航空公司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厅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还有需改进之处,如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部分信息因不存在无法依申请公开,发生行政诉讼等等,尤其是因信息公开引起了行政诉讼,虽然最终我厅胜诉,但也给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敲响警钟。2011年,我厅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政府信息档案管理,尽量让申请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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