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较好完成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我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了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我们不断加强厅网站这个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强化信息服务。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暖房子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城市二次供水和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等专题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
二是在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了“采购及财务公开”子栏目,发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部门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项目采购等信息。
三是在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行政权力清单”子栏目发布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职权目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公告》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厅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政务公开”栏目还设置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公告”子栏目,及时公开了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四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我们在厅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政府文件”或“建设资讯”和住建厅微博中发布征求意见函,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是配合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推进吉林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实现了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
六是重点做好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发布并解读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为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年初,及时公开了2016年全省13万套棚户区改造年度开工计划任务和11.0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通过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要求各市县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及具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套数、建筑面积、货币化安置套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等内容,并要求各地及时更公开内容和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各地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让广大保障对象及时掌握保障性住房的有关信息。
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解读材料的要求,我厅明确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并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网站发布,同时在吉林日报、新文化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发布。我厅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链接地址为http://jst.jl.gov.cn/zcfg/zc。2016年,我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在农村改厕全省视频会和综合管廊现场会上分别对农村改厕和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进行详细解读。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方面,我厅安排熟悉厅里各项业务的网站负责人专门负责回复网民在线咨询、厅长信箱、网上投诉和网上举报,基本做到每日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其中在线咨询件90%实现即时回复,第一时间解答了百姓的疑惑。本年度已回复网民在线咨询678件,回复“厅长信箱”问题115件,处理网上投诉82件,网上举报30件。另一方面,我们加强热点舆情监测解读工作。我厅建立了舆情监测与报送机制,厅信息办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监测与吉林建设相关的舆情。重点监测全国各大网站、论坛上的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城市规划、建筑质量安全、招投标、城市建设(供水、供热、燃气、垃圾处理)、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方面的重大舆情,发现后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对舆情进行正确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6年,我厅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1条,其中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00条,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发布《吉林建设公报》1期。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1871条信息中,以政府文件和动态信息为主,其中规范性文件9条。
(三)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微博在网上公开信息,同时将网上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送政务大厅公共查阅点。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建设公报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涉及房屋所属地块规划许可信息4件,房屋登记、房屋征收方面政策文件4件,棚户区改造方面信息2件,房地产估价方面信息3件,房地产开发资质方面信息2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政府信息1件,勘察设计审查信息1件,信访事项复查1件,航拍图片信息1件,日照分析报告1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1件。
申请方式包括:信函申请13件,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答复,下发10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2份《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9份《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部分公开的原因是申请人申请获取的内容非我厅制作,已建议申请人向信息制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否决公开原因是房屋所属地块规划审批等信息非我厅制作,已建议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三)办件归档情况
我们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办件进行归档,制定归档目录,每个办件归档内容包括告知书1份、办理单1份、申请表及附件1份。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李凤林于2016年2月18日向我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自己房屋所在区域的航拍图片信息。我厅按时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李凤林对我厅的回复意见不满意,向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作出维持我厅行政行为的决定。
邵井龙于3月17日向我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获取吉林省柏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信息及资质申报材料。对于第三方资质申报材料,我厅征求了权利人吉林省柏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该公司不同意公开资质申报材料,理由是申报材料中涉及该公司内部财务、个人身份证等信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邵井龙申请获取的资质申报材料信息不予公开。邵井龙向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我厅对资质申报材料中内容区分处理,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部分,应向申请人公开。我厅重新对邵井龙的申请进行回复。
我厅无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收费情况,对部分申请人的回复件免除邮寄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些需改进之处,如政策解读工作滞后,没有实现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应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工作资料归档,尤其是行政审批资料、统计资料、评先创优资料等公众关心、未全部公开的档案应重点收集,统一归档;对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够,我们会在2017年的工作中加强这几方面工作,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公众满意,让申请人满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