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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1    点击数:
  201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现将我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
  我厅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建设厅网站公开,二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2年,我厅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效果显著,信息发布2000多条。网上办事内容日益丰富,回复网民在线咨询近450条,处理网上投诉100多件。加强了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暖房子”工程等专题栏目进行改版,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被列入省政府网站专题栏目。我们还配合省政府网站管理办公室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信息服务”栏目建立“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三个栏目,目前已上传信息331条。通过这些工作,为办事企业和公众及时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厅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391条,其中2012年公开信息为117条,全部为网上公开。发布《吉林建设公报》1期。此外,2012年我厅通过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0多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及业务管理类信息107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5条,人员变动信息2条。
(三)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吉林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在网上公开信息,同时将网上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送政务大厅公共查阅点。还通过建设公报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信函申请,涉及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保障性用房套数、房屋所属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京哈高速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城市规划意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下发1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1份《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3份《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部分公开的原因是同意公开选址意见书,但申请人申请获取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勘测定界图等信息非我厅制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我厅无法公开这部分信息。我厅建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否决公开原因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房屋所属地块规划手续的批准单位为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议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暖房子”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但还有需改进之处,如应加强城乡规划方面信息公开,重点是督促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城乡规划方面信息公开。2013年,我厅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导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满意,让申请人满意。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