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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7    点击数:
  2013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现将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3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我厅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通了政务微博,加强了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布机制、专家解读机制建设。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定了相关处室和人员负责推进,细化了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工作。
  2013年,我厅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效果显著,信息上传1800多条。网上办事内容日益丰富,已回复网民在线咨询1000多件,回复“厅长信箱”问题近300件,处理网上投诉200多件,网上举报100多件。及时解答了百姓的疑惑,排解了一些潜在的社会矛盾。社会公众对我厅网站网上服务的认知度不断提高。我们还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信息服务”栏目中“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三个栏目进行日常信息维护。通过这些工作,为办事企业和公众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厅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506条,其中2013年公开信息为115条,全部为网上公开。发布《吉林建设公报》1期。此外,2013年我厅通过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00多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及业务管理类信息106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2条,人员变动信息2条。
(三)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吉林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在网上公开信息,同时将网上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送政务大厅公共查阅点。还通过建设公报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较2012年增加11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吉林铁路办事处工务段的一些人员因房屋拆迁补偿申请公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估价机构资质情况和住房保障方面文件,该类申请件达8件。此外,申请公开房屋所属地块规划许可文件的办件3件,其它申请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下发9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3份《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4份《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部分公开的原因是申请人申请获取的部分信息如房屋征收、供热收费、注册师信息非我厅制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我厅无法公开这部分信息,已建议申请人向信息制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否决公开原因是房屋拆迁、房屋所属地块规划审批、收费等信息非我厅制作,已建议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物价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三)办件归档情况
  我们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办件进行归档,制定归档目录,每个办件归档内容包括告知书1份、办理单1份、申请表及附件1份。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暖房子”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但还有需改进之处,如应加强城乡规划和房屋拆迁方面信息公开,重点是督促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这方面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并将这一工作持久贯彻下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我们将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是涉及民生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城乡规划、房屋拆迁、安全生产方面信息公开。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重点依托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同时,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公众满意,让申请人满意。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