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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33P/2025-02068
分      类: 政府采购;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财采购〔2025〕38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33P/2025-02068 分      类: 政府采购;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财采购〔2025〕38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5〕388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现制定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序号

  品目名称

  编码

  小额零星采购实施形式和执行标准

  信息化设备(A02010000

  1

  服务器

  A02010104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4

  路由器

  A02010201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5

  交换设备

  A02010202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和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批量累计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

  办公设备(A02020000

  6

  复印机

  A020201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7

  投影仪

  A020202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8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9

  触控一体机

  A020208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0

  打印机

  A020210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11

  LED显示屏

  A02021103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2

  液晶显示器

  A02021104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3

  扫描仪

  A02021118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14

  碎纸机

  A02021301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车辆(A02030000

  15

  轿车

  A02030501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6

  越野车

  A02030502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7

  小型客车

  A02030503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8

  中型客车

  A02030504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和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批量累计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

  19

  大型客车

  A02030505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机械设备(A02050000

  20

  电梯

  A02051227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电气设备(A02060000

  21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2

  空调机

  A02061804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家具和用具(A05000000

  23

  家具

  A050100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办公用品A05040000

  24

  复印纸

  A05040101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5

  硒鼓、粉盒

  A050402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A08060000

  26

  基础软件

  A08060301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7

  支撑软件

  A08060302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安全服务C05040000

  28

  保安服务

  C050403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云计算服务C16040000

  29

  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电信服务(C17010000

  30

  网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保险服务(C18040000

  31

  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不受额度限制。仅包括车辆保险服务。

  鉴证服务(C20020000

  32

  资产评估服务

  C200207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C21040000

  33

  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法律服务(C23010000

  34

  法律服务

  C230100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会计服务C23020000

  35

  会计服务

  C230200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审计服务C23030000

  36

  审计服务

  C23030000

  适用电子商城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印刷和出版物服务C18040000

  37

  印刷服务

  C23090100

  框架协议、电子商城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开展框架协议的内容(信封、文件印刷等),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未开展框架协议的内容,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租赁服务C23110000

  38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231103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维修和保养服务(C18040000

  39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40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州)级以上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不超过5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名称、编码及采购范围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执行和解释。(2)表中“实施形式和执行标准”是指小额零星、多频次采购活动,单次采购金额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委托集中机构采购。(3)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采购方式选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人依法自行选择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缩短采购项目执行期限。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一)限额标准。省和市(州)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县(市、区)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二)实施形式。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同一品目或类别全年累计采购额度未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自行开展采购活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择优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会议费以及水、电、燃气、集中供热取暖费等采购项目,国家或地方有明确统一收费标准的,采购人可不执行分散采购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

  (一)实施形式。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小额零星、多频次采购,按照“实施形式和执行标准”执行;同一品目或类别全年累计采购额度超过执行标准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车辆采购通过电子商城汽车采购专区执行,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项目实施采购,特种车辆可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级次、地区和部门隶属关系所限,自主择优委托地市级以上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活动。

  (二)批量集中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是集中采购机构将预算单位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项目进行需求归集后,统一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适用采购需求客观且标准统一的项目。批量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执行要求和操作程序另行确定。

  (三)框架协议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订立框架协议的品目,各级预算单位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授予方式,统一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专区开展采购活动,具体执行要求由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确定。

  (四)电子商城采购。未订立框架协议的小额零星、多频次采购活动,统一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执行。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考虑商品价格、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选用电子商城交易方式,形成充分竞争,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五、涉密采购项目实施

  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9〕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统一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及标准。

  (二)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

  (三)驻长春市以外的省直预算单位集中采购项目,可就近委托属地集采机构代理采购项目。驻省外的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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