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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吉财办〔2021〕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结合2020年度吉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吉林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l.gov.cn/)“信息公开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8550958;传真:0431-88771643;电子邮箱:caizhengti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相关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及时修订《吉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充分利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收费基金项目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1、省本级情况。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2020年省级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和2019年省级政府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通过省政府网站和省财政厅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预决算情况,以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和举借政府债务等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分地区公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具体项目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省级部门全部按规定格式,集中统一在省政府网站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除涉密内容外,部门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收支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我厅网站设有专门区域集中收集整理省级部门的预决算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2、市县情况。从统计汇总情况看,市县区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都比上年有了很大提升。全省各市县区均通过本级政府或财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和2019年政府决算,并按规定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编制并公开了举借政府债务情况和“三公”经费情况,各市县参照省级预算公开的模板,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表格和文字格式。

  (二)推进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吉财预〔2016〕976号)等相关要求,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办〔2020〕269号),按照该方案各市县均制定了本区域的实施方案。2020年12月,省财政厅与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了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集中验收工作,对各市县预决算公开领域确定的公开事项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市县和部门,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难点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及时动态调整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全省收费(涉企)清单一张网,逐项梳理收费基金的政策依据、征收标准、批准级次等,累计发布收费基金明细项目166项、政策依据600余项,实现我省已出台收费基金政策文件的电子化检索,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为市场缴费主体提供便捷查询渠道;开展减税降费主题服务日活动,召开媒体见面会,主动回应网上征集的减税降费热点问题;印制减税降费政策和税制改革宣传手册,通过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向企业精准发放;对热点税费问题收集整理并进行集中解读,推动缴纳税费主体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四)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依据和时间、渠道和方式、推进的步骤等。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工作,确定厅办公室为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的各项工作。厅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系统,及时发布、维护、更新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文件770件,同比增长28.7%。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6件,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1件,通过信函和当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厅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注重借助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对全省财政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进行报道解读。2020年,通过厅网站共发布信息2218条,网站总访问量19094233次,回复网民提问558条,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其中: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77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0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75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6场,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政》等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25篇。

  (七)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23条,2020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5件,解读比例100%。通过撰写解读材料、制作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财政政策。梳理编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减税降费政策汇总解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热点问题的解读》等系列解读资料,解读民生政策,传阅范围广泛。

  (八)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在厅网站公开。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涉及立、改、废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6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2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7116587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7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5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2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3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5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少数公开方面的制度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内容保障、互动交流等方面有待加强;三是个别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标准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做细做实信息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改进和推进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单位相关制度。二是要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内容保障,认真及时做好网民咨询留言答复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发布、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三是要梳理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标准一致,便于公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