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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6    点击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1日,省财政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7条,比去年同期增长479条,年增长率为131.96%。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财政厅十分重视回应社会关切,年初至今通过厅门户网站“公众咨询”栏目回应社会公众咨询54条,较好地完成了对广大群众解疑释惑的工作。
(三)政策解读情况
  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刊登了《吉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政策问答》,就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主要内容、我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怎样分配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谁对农民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和范围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厅门户网站发布《2015年度吉林省部门决算编审问答》,从财务核算、决算报表、软件安装、分析报告四个角度回答了24个编审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四)利用新媒体情况
  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同步转发厅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公开信息,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提高厅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融合性。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起(维持我厅行政行为1起,被依法纠错1起)、提起行政诉讼1起(判决结果维持我厅的行政行为)。省财政厅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二、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省财政厅积极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为更好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财办[2016]644号),并按照要求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月18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吉林省省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吉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关于吉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3月4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吉林省财政厅2016年部门预算》《吉林省财税信息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并在厅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了113家省级部门2016年预算信息。5月17日,公开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关于发行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方案(草案)》的议案,6月23日,公开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8月2日,公开了《关于吉林省2015年决算的报告》《吉林省2015年决算(草案)》。8月25日,公开了《吉林省财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吉林省财税信息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并通过厅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栏目集中公开113家省级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10月26日,公开了《2015年度吉林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试编)》。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于4月25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此次公布的“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等22项内容,每一项均公布了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等信息。今后国家若调整政府性基金相关政策,省财政厅将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内容。6月20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布“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此举加强了社会监管,有效防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三)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信息公开
  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对2016年度已经完成PPP工作中拟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并按照制度信息、项目信息、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信息、财政部示范项目信息进行了分类。其中,制度信息包括:《吉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信息包括:省本级已审核通过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信息包括:已获得以奖代补资金的地区、项目名称及奖补资金额度;财政部示范项目信息包括:我省第1、2批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名单及拟申报第3批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名单。目前,制度信息已经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并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PPP工作专栏。
(四)抓好“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我厅主要承担“四张清单”中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建设工作。6月,厅门户网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上线,此次为我省首次公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7月,通过正式文件形式向省政务公开协调办报送我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网页链接,并作为固定栏目被省政府网站长期引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省政府2016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要点要求,2016年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了《对省级财政组织增信保障城市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融资的建议的复文(摘要)》、《关于涉农资金整合用于扶贫的建议的复文(摘要)》,内容涉及PPP项目、扶贫开发等社会热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情况
  省财政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视为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工作来抓,于7月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分别从领导机构、公开内容、办理程序、责任划分、监督与保障等方面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明确规范。《办法》规定成立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担任,成员为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构,厅办公室承担其日常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设立“预决算信息”栏目
  省财政厅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预[2016]97号),要求2016年上报省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除涉密部门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都要以省级各部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在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集中统一在省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通过在我厅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信息”专栏,首次集中公开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此栏目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方便社会各界查询监督。 
(二)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栏目
  按照省政府要求,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于6月23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今年省本级预算安排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每一项专项资金都公开了主管部门、预算金额、执行期限等信息,点击部分专项资金名称还可以查阅此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申报通知、下达通知等信息。这是我省首次公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重大突破,也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打造“阳光财政”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做好信息的及时上传和更新维护工作,以保障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三)设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栏目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8号)要求,省财政厅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栏目,明确了省财政厅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使用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纳入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部署培训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及时使用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及时将新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链接到厅门户网站,目前我厅旧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信息已全部迁移到新版平台,日常上传、浏览、下载功能正常。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标准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建设仍需细化;信息公开的便利性仍需进一步改善。下一步,在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群众关注的预决算信息、降税减费、PPP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