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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201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6    点击数:

   2010年,我厅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能力,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明显提高。

一、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不断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2010年,我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厅办公室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二是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吉林省财政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并印发各处室。同时,明确有关处室的工作职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截止2010年末,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截至2010年末,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是由长春工业大学于2010年11月末提出的申请查阅2006-2009年财政年鉴相关财政数据。根据《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首先我们向申请人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同时调取了2006-2009年的财政年鉴,并根据《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规定》进行了审查,审查通过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了正式答复。
三、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今年8月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建立了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了预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二是深化预算改革,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健全披露制度,强化公开责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档案馆等途径,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完善预算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加强预算信息公开考核,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按照文件规定,省级财政已通过省财政厅网站和吉林政报、吉林日报等媒介先行公开了“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报告”以及“一般预算收、支预算表、一般预算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相关表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基本编列到“款”级科目。
  在今后工作中,我厅继续抓好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吉林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