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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201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3    点击数:
  吉财办〔2013〕170号
  2012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我厅201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年来,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切实打牢信息公开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分管厅长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修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搜集、认真审核、及时上传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申请。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厅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的技术维护工作。各处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制度
  制定完善《吉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吉林省财政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吉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从制度上对信息公开工作加以强化。一是做到对拟公开的信息,各处室认真初审,办公室认真复核,重要信息报经分管厅领导审定。二是严把保密关、格式关和政策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出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研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二、拓宽渠道,完善平台,全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2年,省财政厅严格遵守“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依托政府网站公开
  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二)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开
  围绕财政中心任务,在《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新长征》、《吉林日报》和吉林电视台等省内外媒体上先后发表了《让“软实力”成为“硬支撑”》、《建设专家库与中介机构库》和《保障改善民生 凝聚民心民力》等数篇反映全省财政工作的稿件。
三、规范流程,严格办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受理关。厅办公室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审核申请要件的完备性与真实性。二是规范办理关。申请受理后,办公室当作交办件来处理,由厅领导批示到有关业务处室具体办理。三是规范回复关。有关处室办理完毕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将答复意见反馈办公室,办公室再按申请人要求进行回复。2012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信息公开电话咨询10余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件。
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省级财政总预算和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省级财政总预算信息。同时,督促指导省级部门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省级上报人代会审查的112个部门预算,除涉密内容外,已有102个部门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比上年增加8个。二是公开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逐步细化和增加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公开内容,收入预算公开到“项”级科目,支出预算公开到“款”级科目,并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三是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省本级财政总决算。
  吉林省财政厅
  2013年3月22日
  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