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办[2018]424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我们制定了《吉林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吉林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一)制定我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厅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五条
(一)部门概况。包括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总体收支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三)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