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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6-0023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固体字〔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6-0023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固体字〔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7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
吉环固体字〔2026〕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安排部署,提升全省信息化监管能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推动企业开展数智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请配合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对接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5〕276号)要求,将于近期全面接入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6年3月1日,采取“省级直接应用模式”将危险废物线上管理正式切换全国系统,原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不再办理涉危险废物事项,其他功能正常使用。2026年6月底前,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通过物联网智能设备(包括智能称重计量设备、智能终端、扫码设备、视频监控等,以下简称“物联设备”)实现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以下简称“五即”)和“一码贯通”。2027年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覆盖,与国家同步做到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一套数、一张网、一幅图”,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统筹指导。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将组织全省开展全国系统使用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确保相关单位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指导各地重点单位规范安装、使用物联设备,协调技术单位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和日常答疑服务。统筹协调技术单位完成新老系统数据迁移,保障业务办理数据连续、准确。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对本地区涉危险废物单位做好全国系统切换宣贯工作,督促重点单位主动参加系统使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和新管理要求;要组织指导重点单位对已有物联设备实施最大化利旧改造,无物联设备的重点单位须采购符合全国系统数据接口要求的设备;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辖区内重点单位按时完成“五即”和“一码贯通”工作。同时,组织指导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类单位,按要求及时切换使用全国系统。
  (三)建立核查调度机制。2026年3月起,省生态环境厅将实行定期调度机制,请各地定期报送本地区接入应用工作进展情况,直至本地区全部接入全国系统。省生态环境厅将梳理汇总各地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未达要求的地区及时预警和督办。
  三、技术规范与接口要求
  (一)数据采集标准。全省涉危险废物单位须按照统一的电子管理台账、电子记录簿、电子转移联单数据采集技术要点(见附件1、2、3),规范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各环节数据,确保全链条数据一致贯通。
  (二)设备对接要求。在符合统一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符合全国系统数据接口要求(接口文档地址:https://docs.cswm.org.cn/iot/)的设备,实现与全国系统实时对接。严禁任何地区、单位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设备品牌、型号、产地。
  特此通知。
   
  附件:1.电子管理台账技术要点
      2.电子记录簿技术要点
      3.电子转移联单技术要点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5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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