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吉环科财字〔2025〕1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环科财字〔2025〕3号),我厅清洁生产技术支撑单位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长春市莱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对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根据评估与验收技术意见,现将2025年第三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相关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持续发挥清洁生产节能、降碳、减排污染物的协同作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降碳、增效”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第三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
2.2025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19日